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1版)
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公司股东大会原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宜如下:
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条款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适当修改、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订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及比例、初始转股价格、转股相关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债券利率、评级安排、担保等增信手段、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市场及法规政策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撤回、中止、终止等各类程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
3、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情形外,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框架内,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的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数额的调整、募投项目规模的调整、募集资金存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事宜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适当的调整;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中的条款,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备案、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赎回、回售、转股价格的调整等事宜;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调整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变更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6、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进行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中止实施或终止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补充、完善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外的其他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5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GHAE公司拟取得广汇集团专项资金借款
用于建设Blue Valley2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Brazos Highland Holding,LLC向广汇能源之全资子公司GHAE提供资金借款,用于建设Blue Valley200MW光伏项目所需资金。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借款总额以不超过1亿美元为限。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开拓北美市场的战略发展,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GH America Energy LLC(以下简称“GHAE公司”)拟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投建Blue Valley200MW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 经协商一致,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Brazos Highland Holding,LLC向GHAE公司提供资金借款,借款总额以不超过1亿美元为限,用于本次光伏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广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全资子公司Brazos Highland Holding,LLC即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GHAE公司自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成立之后,充分利用休斯顿国际能源中心的资源及公司在江苏启东所投运的LNG接收站项目优势,积极地参与LNG国际贸易业务。根据公司现行实际发展需求,GHAE公司拟充分利用北美现有的土地资源,计划投建一座200MW的光伏项目。根据光资源数据、光伏组件布局及当地的地形特点等要素分析,目前初步判断光伏项目投建具备资源优势。该项目总造价约2.23亿美元,为支持光伏项目的投建工作有序推进,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全资子公司Brazos Highland Holding决定向GHAE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美元的资金借款。
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 Brazos Highland Holding,LLC 未发生关联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广汇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同向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3529.9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资金出借方为公司之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Brazos Highland Holding,LLC,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981,506,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870%。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出借方:
公司英文全称:Brazos Highland Holding, LLC
公司中文全名:布拉索斯高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成立日期:2016年3月18日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
经营范围:农业、商业开发等
2、借款方:
公司英文全称:GH America Energy LLC
公司中文全名:广汇美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7日
注册地:美国德克萨斯州
经营范围:能源贸易、可再生能源开发等
关联方为境外成立的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境外当地会计相关政策编制,科目列式与国内会计政策要求略有不同且均为英文版本,故将关联方经审计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仅作备查。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出借方:Brazos Highland Holding, LLC(布拉索斯高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方:GH America Energy LLC(广汇美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出借方和借款方达成借款协议,借款总额以不超过1亿美元为限,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需求分期支付。在主合同不变的情况下,实际借款金额以每期实际签署的执行合同为准。合同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1.定义:对协议中所使用的术语规定了具体含义。如:任何时候,借款剩余本金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借款金额加上规定增加的利息,减去所有已支付的金额(以下简称:“调整后本金余额”)。
2.利息条款。利息应按照当地无抵押贷款的利率,暂定4%的年化利息,以每年365天的基准,根据所经过的实际天数计算,未支付的利息将在年末加至调整后本金余额。
3.借款期限。“到期日” 应指:(i)持票人要求支付的日期;或(ii)2021年6月30日;或(iii)贷款因发生提前支付或其他到期应全额支付的日期。
4.还款。(a)所有该票据或与该票据相关的付款(包括本金及利息),届时应以美元的形式电汇给出借人的账户,或者是按照出借人的意愿,按照出借人书面通知给借款人的方式和地点进行还款。(b)就该合同所作的一切还款应适用如下:(1)按比例全额支付所有到期未付的支出、费用和实际发生的赔款;(2)按比例支付所有的应计未付利息; (3)预付届时未偿还的该票据的本金金额,直至全额还清。
5.可选提前支付。借款方可随时提前偿还该期票,且不应产生任何溢价或罚款。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光资源数据,光伏组件布局,光伏设备报价,以及当地的地形特点,B&M根据目前市场的一般信息,对于200MW的光伏项目经济性分析做出基本假设如下:
设备:DC/AC比率为1.27,衰减率为0.5%,净发电容量:25.8%,即年发电2262小时。
投资:前期开发费用,450万美元;设备和施工费用,$0.85/W-DC,合计2.18亿美元,其中组件及逆变器为$0.42/W-DC,施工为$0.38/W-DC,变电站为$0.04/W-DC;总造价2.23亿美元。
运营:维护费用,284万美元/年,地产税,334万美元/年,第十年开始有逆变器更换费用,30万美元/年。
电价:采用当地咨询公司预测的市场电价。
根据以上初步分析,GHAE认为在Blue Valley农场具备投资建设一个大型的光伏电站项目的资源优势,建成后可以产生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如在当地直接进行项目转让,可实现8%以上的内部收益率,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GHAE公司拟取得广汇集团专项资金借款用于建设Blue Valley2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七、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利息按照当地无抵押贷款的利率,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形成的实质是公司关联方Brazos Highland Holding,LLC向公司全资子公司GHAE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美元的资金借款,专项用于GHAE公司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投建的光伏项目。本次关联交易充分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其境外子公司对于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境外投资需求以及项目建设的大力支持与资金保障。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 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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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二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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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6月22日、23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0年6月23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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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59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GHAE公司拟取得广汇集团专项资金借款用于建设Blue Valley2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6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GHAE公司拟取得广汇集团专项资金借款用于建设Blue Valley2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