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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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数量:14,084,099股

● 回购价格区间:4.95元/股一6.26元/股

一、本次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确定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5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回购股份期限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1、2019年7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7月1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19-040)。

2、2020年6月1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公司股份14,084,0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73%。回购最高价为6.26元/股,回购最低价为4.95元/股,回购均价为5.6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9,376.18元(含交易手续费)。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7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19-040)。截止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后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084,0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73%,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084,0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73%,根据本次回购方案,上述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2019年5月17日公告了前两次回购股份的结果。截至2019年5月15日,公司前两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655,401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7%,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相关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三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累计为31,739,5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90%,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相关规定。

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将回购股份由公司回购专户非交易过户至激励对象个人账户或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在过户至激励对象个人账户或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前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利润分配。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