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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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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0-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4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置地”)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肆亿元,借款期限三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松江置地以其持有的汇科大厦1、2号楼在建工程及所占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兴业”)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伍亿叁仟万元,借款期限三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松江置地持有的汇科大厦1、2号楼在建工程及所占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市政”)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叁亿柒仟万元整,贷款期限10年。松江市政以张贵庄A地块怡港中心项目190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抵押物范围内租约产生的租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临2018-056、临2019-006号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现根据上述贷款事项的还款进度安排,决定在原有担保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上述贷款的担保方式,其他担保条件不变,本次增加担保方式对公司担保余额不产生影响,具体增加方式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乐谷商务中心B座1701室

法定代表人:任鸿广

注册资本:106111.86832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停车服务(占路停车场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松江置地资产总计1,712,471,646.09元,负债合计600,929,235.57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9,712,326.76元,2019年净利润为-100,429,798.02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0年3月31日,松江置地资产总计1,702,579,527.99元,负债合计599,789,777.03元,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87,208.95元,1一3月份实现净利润为-8,752,659.5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松江置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丰路交口处信诚大厦301-01

法定代表人:任鸿广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证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松江兴业资产总计1,253,804,968.46元,负债合计1,621,588,129.92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元,2019年净利润为-117,651,993.51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0年3月31日,松江兴业资产总计1,253,908,119.85元,负债合计1,634,900,687.55元,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元,1一3月份实现净利润为-13,209,406.2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松江兴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30号

法定代表人:马喜德

注册资本:69400.999412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桥梁工程建筑、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松江市政资产总计1,094,901,461.93元,负债合计634,572,453.64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30,222,513.57元,2019年净利润为-112,002,082.73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0年3月31日,松江市政资产总计1,088,749,584.08元,负债合计645,397,344.11元,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600,983.36元,1一3月份实现净利润为-16,976,768.32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松江市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1.09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47.61%。。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判决公司支付原告51160000元,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28924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由于目前本案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目前公司正在准备上诉工作,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近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津01民初218号,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天津万隆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兴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天津万隆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事实和理由

2016年12月29日,万隆兴业与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天津运河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河城”)100%股权有偿转让万隆兴业,运河城股权已过户至万隆兴业名下,详见公司临2016-149、临2017-033号公告。后因万隆兴业未能收回运河城公司的项目建设相关账务往来6395万元,以其受让运河城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6395万元;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判决情况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本案原被告各自的责任情况,确定公司应赔偿万隆兴业损失51160000元,并作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津01民初218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天津万隆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160000元;

二、驳回原告天津万隆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1550元,由被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89240元,原告天津万隆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23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由于本案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目前公司正在准备上诉工作,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津01民初218号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