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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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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3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金全先生。

7.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6名,代表股份数为196,68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970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4名,代表股份数为13,189,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7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数为180,154,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1238%。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名,代表股份数为16,529,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4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吕、谢振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3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发出,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到会监事4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杨晓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雪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王雪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王雪华先生个人简历

王雪华,男,1970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经济师,注册会计师

现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曾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计财处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