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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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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6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01.1336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6月22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01.133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27%。

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年12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以2017年4月28日作为授予日,向187名激励对象授予14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0.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与2017年5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0.64元/股调整为 45.05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7万股调整为283.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5、2017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693,994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 202,693,994 股。

6、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2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12月6日完成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9.3994万股减至267.9734万股。

7、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29万股;同意为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4名激励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30%,即解除限售数量为111.368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8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5.1628万股减至371.2338万股。

8、2019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43万股;同意为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2名激励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30%,即解除限售数量为110.450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9.8649万股减至257.7219万股。

9、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22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3月13日完成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7.2712万股减至144.1486万股。

10、2020 年6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65名激励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40%,即解除限售数量为201.133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合格”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6742万股股票尚待提交董监事会审议并回购注销。届时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本期激励计划不存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期激励计划自行结束。

综上所述,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一)限售期已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为限售期。公司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40%,即公司16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三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1.1336万股,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1.133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单位:万股

(注:上述可解除限售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及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6月22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01.1336万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