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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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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51.22万元。

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募集资金将依照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投入实施,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351.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351.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51.2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有关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4655号《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旭升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旭升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51.2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351.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51.22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4655号《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3、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日常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29%,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02.68%,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9.98%,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0.6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确实有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采购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填制内部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付款审批表履行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待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后,由公司一般账户自有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先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款项,经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5、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及置换情况汇总表,抄送保荐机构。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监事会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完成,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447,038,48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4,702,796元增加至447,038,482元,公司将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次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51.2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完成,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447,038,48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4,702,796元增加至447,038,482元,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6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忠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51.2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一楼1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日

至2020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周小芬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