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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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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31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一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4));

2.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4));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2.7限售期

2.8上市地点

2.9滚存利润的安排

2.10决议有效期

3.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4.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5.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6),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6.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6)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7.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8.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39));

9.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0-037));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4))。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10:30一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联系电话:0431一81150933

传 真:0431一81150997

电子邮箱:shilan@spi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