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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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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0-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20-02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29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公司认真研究和讨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问询函之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池材料、民用及动力电池、混合总成系统等。其中,公司混合总成系统业务由控股子公司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公司”)开展,通过联合整车企业开发混合动力汽车,最终将混合总成系统(含电池、电机、变速器等)销售给整车厂;同时通过自有专利技术和试验设备,提供技术或检测服务。请公司补充披露:

(1)2019 年CHS公司的各产品及服务(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油电混合动力系统及检测服务等)的经营情况,对应的销售数量或金额、销售地区,分析混合总成业务亏损原因,相关因素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2)CHS 系统业务提供技术检测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对外检测和内部检测的金额和比例,公司预测2020 年检测收入将大幅提升的具体依据;(3)针对新一代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请分析对CHS公司的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及生产线更新升级的具体影响;(4)结合公司在研发产品及已有订单情况,说明公司在混合总成系统业务的战略布局,面对亏损的应对措施,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公司回复:

(1)2019 年CHS公司的各产品及服务(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油电混合动力系统及检测服务等)的经营情况,对应的销售数量或金额、销售地区,分析混合总成业务亏损原因,相关因素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

①2019年CHS公司各产品及服务经营情况如下表:

②混动总成业务亏损原因及其影响的持续性分析如下表:

(2)CHS 系统业务提供技术检测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对外检测和内部检测的金额和比例,公司预测2020 年检测收入将大幅提升的具体依据。

CHS公司提供技术检测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有两种:一是满足公司内部研发项目试验和检测需求的前提下,对外通过订单、合同、协议方式承接外部客户单位试验检测业务;二是公司内部根据各研发项目组的试验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试验检测任务。

2019年,CHS公司的检测服务收入为879.66万元。其中,内部试验检测服务模拟计算收入为791.57万元,占比89.99%;外部试验检测服务收入为88.09万元,占比为10.01%。

今年以来,CHS公司已与广东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州尼得科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已实现外部检测及试验服务收入310.52万元。预计2020年外部检测及试验服务收入将大幅提升。

(3)针对新一代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请分析对CHS公司的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及生产线更新升级的具体影响。

新一代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将倒逼整车企业生产符合“国六”标准的新一代车型,CHS公司作为混合动力系统的提供商,需配合整车企业完成与发动机相关的控制软件调整及整车排放标定匹配等相关工作,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搭载CHS系统的新一代车型上市时间也将随之推迟,但对CHS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及生产线更新升级方向无直接影响。

对CHS公司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①现有已实现量产的适用“国五”排放标准车型的变速箱产品订单需求减少;②需要重新匹配客户的“国六”车型开发;在技术研发及产品方面:CHS公司已将满足“国六”排放要求的产品更新和新一代产品技术升级相结合同步开发实施;在生产线更新升级方面:公司根据开发的新一代产品,对生产线做相应的少量改造升级工作;在固定资源和人员配置方面:公司需要分配一部分技术人员及固定资源参与到与整车厂的国六车型开发工作中。

(4)结合公司在研发产品及已有订单情况,说明公司在混合总成系统业务的战略布局,面对亏损的应对措施,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方向:CHS公司作为国内自主深度油电混合动力系统技术服务平台,将持续为国内企业提供混合动力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CHS公司将着眼乘用车、轻型商用车、中重型卡车三大领域,为整车企业及行业客户提供系统开发、技术咨询、试验检测及产品销售等服务,为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改造升级贡献力量。

面对亏损的应对措施:

①降成本:通过设计优化、完善供应链建设,尤其是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国产化等举措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同时,通过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优化组织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降低管理费用。

②增收入:充分利用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和试验检测资源,加强对外技术合作,增加对外检测与试验服务业务规模,增加收入;积极推动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和产品开发,增加产品销量,提升规模效益。

③对内做好CHS与电池材料板块的战略协同,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对外加大技术、产品和资本合作力度,协同培育混合动力产业生态,共同分享产业发展机会。

2、年报披露,丰田国内的混合动力汽车所需动力电池均由参股公司科力美独家供应,科力美所需动力电池正负极板、泡沫镍材料均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科霸公司、常德力元供应。2019 年度,上述公司均进行了扩产,预计到2021 年6 月将扩产至48 万台套/年,同时公司钢带和合金粉等电池材料也正在进入丰田供应链体系。请公司:(1)描述科力美具体产品和生产过程,列示其近3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2)公司通过科霸公司、常德力元等公司向科力美供应电池材料的情况,包括近3年发生额、具体产品及应用领域、采购方式、交易定价及合理性等;(3)结合公司前期历次向科力美的增资情况,说明科力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产能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后续增资计划、向科力美增资并销售、定价等情况,说明交易实质和合理性,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确认合规性,是否可能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形;(4)结合目前订单及产能状况,说明上述公司拟产能扩张至48万台套/年的测算依据,扩产的计划(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及工艺流程开发等投入)、资金安排及使用进度、尚需投资金额及相关缺口,并明确扩产计划是否存在障碍;(5)除通过科力美供应丰田外,公司正负极板、泡沫镍材料等电池材料的其他应用领域、业务模式、销售情况及主要下游客户。

公司回复:

(1)描述科力美具体产品和生产过程,列示其近3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产品:车用镍氢动力蓄电池模块组(用于油电混合动力汽车)

生产过程:外购原材料(极板、隔膜、电槽、极柱等)进行加工、组装、充放电测试,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2)公司通过科霸公司、常德力元等公司向科力美供应电池材料的情况,包括近3年发生额、具体产品及应用领域、采购方式、交易定价及合理性等;

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不含税)

(3)结合公司前期历次向科力美的增资情况,说明科力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产能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后续增资计划、向科力美增资并销售、定价等情况,说明交易实质和合理性,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确认合规性,是否可能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形;

公司向科力美进行增资主要目的是用于科力美的产能扩充,同时科力美公司向科霸公司采购电池极板是基于业务正常发展之需要的企业市场经营行为,不存在利益倾斜,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①公司对科力美前期增资情况及后续增资计划、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产能变化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向科力美完成了三期出资,出资金额合计约4.05亿元。每期出资对应用于建设一条产线(产能为12万台套/年)所需的购置土地、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每条产线投入约9.9亿元,股东投入约3.3亿元,剩余资金通过银行融资及自有资金解决。目前,第二条产线(二期)已完成量产准备,并于6月8日实现投产。虽然上半年生产经营受到疫情的部分影响,但下半年将会加速提产,预计能顺利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第三条产线预计于2020年底前完成投产准备。同时,根据科力美董事会第21次会议,公司将在2020年完成对科力美的第四期出资,金额约1.38亿元,四期扩产完成后,产能将达48万台套/年。综上所属,公司作为科力美的参股股东,对其增资行为是为满足科力美自身业务发展与产能扩张的正常投资行为。

②交易实质和合理性:科力美公司由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新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源”)、PRIMEARTH EV ENERGY株式会社、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丰田通商株式会社等五家股东单位共同出资成立,旨在为丰田和其他客户国产混合动力汽车配套车载动力电池。其中,公司和新中源合计持有科力美公司50%股权,后三家日资企业合计持有科力美公司50%的股权,科力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科力远董事长钟发平担任,总经理由丰田推荐董事会聘任,公司日常工作由总经理为主的经营班子负责。受丰田混合动力汽车市场快速增长之因素影响,科力美公司在2018年、2019年均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科霸公司作为科力美公司丰田在华本土的独家供应商,对其供应生产电池所需的正负极板材料是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开展的日常销售行为。因此以上交易具有实质性。同时,根据科力美《合营合同》第八章的规定,科力美拥有原材料,零部件,机械,设备等的自主采购权力;科力美相关职能部门(采购部)将依据科力美内部相关采购规定及流程,遵循市场交易规则的前提下,自主实施采购业务。根据科力美《合营合同》第十章的规定,对于三百万元人民币以上金额的重要交易合同的签订,需各出资方共同审议、经科力美董事会决议通过。科力美的采购行为实质是其根据自身产能计划向公司发出的采购需求,且需经科力美内部严格的审核、审议流程,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是根据镍、钴金属材料行情价格波动按季度进行调整,成本加成部分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未发生过调整。因此,以上交易具备合理性。

③收入确认具有合规性:公司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公司与丰田通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多年来合作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具体由丰田通商在科霸公司采用自行提货的方式,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在丰田自行提货并出具提货单时确认收入并按照合同约定账期收取货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

(4)结合目前订单及产能状况,说明上述公司拟产能扩张至48万台套/年的测算依据,扩产的计划(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及工艺流程开发等投入)、资金安排及使用进度、尚需投资金额及相关缺口,并明确扩产计划是否存在障碍;

①测算依据:科力美主要为丰田国产混合动力汽车配套提供车载动力电池,其产能扩张规划主要以丰田汽车的年度销售计划及中长期规划作为主要依据。根据中国乘用车上险数据显示,2017至2019年,丰田混合动力汽车累计在华销量超54万台,占中国HEV累计销量的69%;其中丰田国产混合动力汽车近三年在华销量分别约为10.2万台、12.1万和16.4万台,年均增长达30%以上。基于市场需求,经科力美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17次会议和第21次会议审议,向科力美各方股东提出了同步增资需求,用于实施科力美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产能扩张计划,第四期计划将产能扩张至48万台套/年。科霸公司和常德力元作为科力美生产所需相关原材料在华本土的唯一供应商,需同步进行产能扩张。

②扩产计划、资金安排、使用进度、尚需投资金额及相关缺口情况说明:

根据科力美扩产计划,2期(产能12万台套/年,下同)、3期均将于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4期将于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届时总产能将达到48万台套/年。上述扩产相关资金安排、使用进度等情况详见列表(截至到2019年末):

(单位:亿元)

注:极板、泡沫镍扩产总投入指固定资产投入,科力美增资总投入指公司对科力美的资本金投入。极板、泡沫镍扩产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厂房、土地利用预留不需新购建,未计入上表投资额。

常德力元和科霸公司的资金需求将通过募集资金和新增项目贷款等方式解决,目前扩产计划推进正常,不存在障碍。

(5)除通过科力美供应丰田外,公司正负极板、泡沫镍材料等电池材料的其他应用领域、业务模式、销售情况及主要下游客户。

3、年报披露,公司民用电池分为锂电池和镍氢电池。其中,锂电池应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宝等领域;镍氢电池应用于玩具、电动工具等领域。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近3 年民用电池中各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2)说明锂电池的主要产品类型、业务模式、下游主要客户,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较高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列示近3 年民用电池中各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

(单位:万元)

我司民用镍电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器与无绳电话行业,该业务持续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①随着智能手机的全球普及,整个无绳电话市场需求严重下滑;②电器市场因受终端用户体验升级与产品技术优化的影响,原用于该市场的镍电产品逐步被锂电替代。

(2)说明锂电池的主要产品类型、业务模式、下游主要客户,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较高的原因。

4、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0亿元,同比增长9.88%。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余额合计5.14亿元,同比下降10.16%,主要系收回部分客户大额货款减少应收账款所致;存货余额2.40亿元,同比下降22.18%,主要系为了降低库存资金的占用而降低部分主材备货量及计提存货减值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各业务或产品类型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关联关系、应收账款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账龄、减值计提等,并说明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形成背景;(2)本次收回大额货款对应的客户情况,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对公司未来销售的影响;(3)说明降低的主材备货量的种类及金额,并结合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明确是否将对公司日常生产造成影响;(4)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0.81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科目,请列示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产品或原材料类别、应用领域。

公司回复:

(1)列示各业务或产品类型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关联关系、应收账款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账龄、减值计提等,并说明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形成背景;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8,884.39万元,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1,888.44万元,账面价值为16,995.95万元。

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系应收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账款余额为16,092.81万元。应收账款形成原因主要系2017年公司与其签订了《技术许可协议》和《委托开发协议》形成。协议约定的含税金额合计为3.5亿元,截止到2019年末已收款1.9亿元,剩余1.6亿元未收回。协议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和〈委托开发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3)。该笔16,092.81万元应收账款截止目前已收回13,185.50万元。

对于以上协议价格的评估采取的是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准则进行了评估假设,按集成组合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技术许可的使用权价值,采用收益分成法确定无形资产预期收益,本次许可涉及的56件专利的无形资产剩余经济使用年限设定为2034年,分成率为3.64%、折现率为18%。此次评估以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如万向钱潮、蓝黛传动、万丰奥威、万里杨等上市公司作为参考,根据相关技术参数,最终确定无形资产折现率为18%(取整)。相关假设前提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且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也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具有合理性。此外,评估机构对此次许可的专利的权属性质、法律性质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核实,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专利已授权的均为有效,均为CHS公司所有;对标的资产技术的先进性、技术的成熟度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因素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评估,基于对此次标的资产应用到产业产品的价值前景,进行了较为可靠的预计,客观公正的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时评估标的实际情况,此次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是公允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获取了评估报告,复核了评估方法和相关参数,未发现评估作价存在重大不合理的情形。

其他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791.58万元,分散至诸多客户,考虑到客户较多且单个客户金额较小,故不做特别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收回大额货款对应的客户情况,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对公司未来销售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9年末应收账款合计余额为48,802.94万元,2018年末应收账款合计余额为55,316.64万元,合计同比减少6,513.7万元,主要系以上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减少5,970.40万元所致。另外,公司对民用电池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进行了调整,缩短应收账期,加大货款回收力度。部分信用政策调整有利于公司控制风险,稳定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了公司各类业务的开展情况,并检查了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2)对大额应收账款及其销售发生额实施了独立函证程序;

3)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进行了复核,检查了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并复核了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的适当性;

4)关注并对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期后回款的真实性;

5)对应收账款的回款进行核实,检查银行回单,确认回款的真实性。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系应收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账款余额为16,092.81万元,根据期后回款核查,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回13,185.5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真实、准确,坏账计提充分。

(3)说明降低的主材备货量的种类及金额,并结合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明确是否将对公司日常生产造成影响;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述,存货减少的6851.37万元的主要因素是产成品的减少3561.93万元。其他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减少,是公司为了提高生产制造的管理水平,科学、合理、有效地管理存货。对材料采购周期压缩,降低备货量,达到降低期末库存的目的,加快存货周转率,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以上存货的合理减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0.81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科目,请列示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产品或原材料类别、应用领域。

(单位:万元)

动力电池产成品计提减值的的原因是公司为消化产成品库存减少损失,进行定向促销,并且随着电池行业整体价格下行,库存的部分产品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既有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结果予以计提。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

2)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型号及产品状况;

3)对公司存货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主要库存商品的毛利率、周转率,比较库存商品

的库存量和生产量,分析其合理性;

4)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评价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假设和使用公式是否恰当,检查是否按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存货减少主要系为消耗动力电池库存而导致的产成品减少,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余额合计19.39 亿元,占总资产的30.25%。2019 年度研发投入2.10 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1.71 亿元、费用化金额3,899.8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无形资产中73.88%为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请列示上述主要项目,及其形成背景、应用范围及对应产品;(2)结合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说明本期摊销1.24 亿元的具体依据,是否审慎;(3)公司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具体条件、资本化开始的时点;(4)结合产业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开发支出后续是否具备转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在后续使用或出售是否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5)公司上述关于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1)公司无形资产中73.88%为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请列示上述主要项目,及其形成背景、应用范围及对应产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中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账面原值为116,295.66万元,累计摊销为24,538.28万元,账面净值为91,757.38万元。该资产主要系CHS公司所持有混合动力系统总成相关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形成背景、应用范围及现有对应主要已公告产品如下:

(2)结合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说明本期摊销1.24 亿元的具体依据,是否审慎;

如上表所述,该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属于寿命保护有限的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属于公司长期技术秘密,其保密期限与行业技术发展状态相关,其中核心技术秘密将采用相应措施实行无限期永久保护。根据公司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参考同行业(如康盛股份、方正电机等)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综合采取直线法按10年进行摊销,是合规合理的。

(3)公司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具体条件、资本化开始的时点;

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依据项目研发进度进行判断,判断的标准为: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运用上述原则,对于CHS公司的研发投入,其股东投入是CHS混合动力系统项目的基础技术,需要进入下一步具体的产品开发程序,待与具体产品相关的配套生产设施完工并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投入生产,故该等基础技术事实上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该等技术的支出仍处于研发期间,不应摊销,应计入开发支出项目,未来根据各产品的研发进度分配转入无形资产。对于在原有技术上发展的各个平台项目,由于CHS公司研发的混合动力及传动系统总成技术平台项目由各方股东技术投资投入,前期已经过各方股东近十年的研究和开发,已取得了100多项国内外专利技术,投入CHS公司时已达到生产应用阶段,各主要平台项目在实施开发时即进入了开发阶段,后续发生的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

(4)结合产业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开发支出后续是否具备转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在后续使用或出售是否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国六”标准主要是针对整车及其发动机排放指标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将倒逼整车企业生产符合“国六”标准的新一代车型。CHS公司作为混合动力系统的提供商,无需对已有的系统技术、固定资源、人员配置以及研发方向进行变更,对于产品和产线升级也无直接影响,仅需重新配合整车企业完成与新一代发动机的控制软件调整及整车排放标定等相关匹配工作,前期已投入的开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不会受“国五”转“国六”的影响。目前CHS公司在研的产品有2800项目、18000项目,项目技术开发已完成,并通过了功能测试、性能测试、首轮耐久试验,技术上具备可行性,技术积累逐步增加成熟。随着汽车产业政策逐步调整,对混合动力技术路线逐渐形成利好,将促使车厂进行深度混合动力技术(如混联式、并联式构型等)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另外,2019年公司聘请了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CHS公司及其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其评估结果,公司做了减值测试,确认开发支出未发生减值。

(5)公司上述关于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说明,并经年报审计师确认,公司在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对开发支出、无形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进行了评估;

3)询问研发部门管理人员了解研发项目现状,获取并核对重要研发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进度相关文件;

4)获取研发人员名单、检查研发项目人工以及各项费用支出等原始凭证以及相关审批程序,判断研发支出的合理性以及研发金额的准确性;

5)检查本期开发支出转无形资产的支持性文件,判断转无形资产的时点和金额是否准确;

6)获取企业对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减值测试方法及参数,并进行复核;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在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6、年报披露,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为6,667.61 万元,同比增长158.02%;其中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2,767.75 万、其他费用2,394.4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的具体内容及形成方式,以及本次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为6,667.61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083.50万,同比增长158.02%。研发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2019年研发费用折旧摊销金额比2018年增加2,573.69万元,该金额增加主要系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增加,其中包括常德力元的HEV用泡沫镍项目,科霸的电池能量包项目,CHS的变速箱及电池动力合成箱项目,工程中心的电池回收及储能项目。根据2019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019年研发费用其他金额为2394.45万元,2018年为805.92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1588.53万元,主要是动力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的生产工艺流程智能化升级服务费808.07万元、便携式储能箱研发项目308.87万元、新增实验基地一力可兴园区实验基地费用221.22万元、混合动力技术咨询费171.40万元。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对研发费用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

2)查阅了立项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了大额研发费用的合同及相关原始凭证;

3)复核了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和方法并重新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合理;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本期研发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增加,研发费用增长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为2.53 亿元。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为16.36 亿元,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为2.65 亿元,包括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新增机器设备等,本期减少固定资产为1.10亿元,包括报废处置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或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相关情况;(2)本期以报废处置、其他原因各减少7,722.50 万元、2,768.15 万元固定资产的具体背景及合理性,是否具有经济实质;(3)公司在购买及建设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以及关联采购对应的交易对方、金额、具体采购品种,说明价格是否公允;(4)报告期内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或接近完工,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列示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或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2)本期以报废处置、其他原因各减少7,722.50 万元、2,768.15 万元固定资产的具体背景及合理性,是否具有经济实质;

本期固定资产因报废处置减少为7,722.5万元,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前期为宣传推广混合动力技术,并在混合动力产业链下游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网约车市场开展了汽车租赁业务,但近两年网约车租赁市场收益整体出现下滑,基于运营车辆宣传推广使命已基本达成,同时结合现阶段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前期开展租赁运营业务的车辆进行处置,从而减少固定资产4,128.86万元;其次,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为盘活资产处置淘汰的电池生产设备3,371.68万元。

本期固定资产因其他原因减少2,768.15万元,主要系CHS公司2019年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预估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实际验收时确认的金额较预估金额少2,263.56万元,故在当期调减房屋建筑物原值2,263.56万元。

(3)公司在购买及建设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以及关联采购对应的交易对方、金额、具体采购品种,说明价格是否公允;

公司在购买及建设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不存在关联交易。

(4)报告期内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或接近完工,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原因。

报告期内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或接近完工,是属于我司关于动力电池正负极板能增项目的建设部分。该项目工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设计、调试以及试生产的产品都均要通过丰田的品质认证,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2019年底,该项目尚未通过品质认证,故暂未转入固定资产。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对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减少,我们检查了管理层授权批准处置文件和复核相关会计处理,确认入账处理无误;

2)对于报告期内的重大新增外购固定资产,我们核对采购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竣工决算等资料,对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我们检查了施工合同、付款单、工程结算单等资料,确认入账处理无误;

3)实地查看了在建工程现场,检查了在建工程投入和转固相关资料;

4)对固定资产购买与建设过程中的交易对方进行核查。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固定资产的其他减少2,768.15万元,主要系实际竣工决算确认的金额较达到可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转入的金额少而调减的原值金额。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主要系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调整及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盘活资产处置淘汰生产设备所致。固定资产在购买及建设处置过程中不存在关联交易,在建工程的投入、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客观,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8、年报披露,公司2019 年末的货币资金为9.75 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50 亿元(同比下降31.13%)、其他货币资金3.24 亿元(同比增长139.13%);公司2019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合计22.14 亿元,同比增长11.48%,其中长期应付款10亿元,包括佛山CHS 公司明股实债款6 亿元、应付融资租赁款2.95亿元和债权融资计划1.0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承担较高负债规模和利息费用支出,保有大额资金的合理性;(2)结合票据使用安排,说明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存入的保证金变动的原因及业务背景;(3)佛山CHS 公司明股实债6 亿元、债权融资计划1.05 亿元的形成原因、债权人、期限、借款利率及本金偿付安排、资产抵押情况等;(4)结合各项债务的到期情况,说明相关的还款安排计划,是否存在障碍或相关兑付风险。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承担较高负债规模和利息费用支出,保有大额资金的合理性;

银行存款6.5亿元中有1.6亿元是属于明股实债资金。该资金是由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入股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下设的子公司,投入基金规模为6亿元。根据相关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该资金专门用于CHS公司土地摘牌、建设厂房及建筑附属设施、购买设备。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中国混合动力及传动系统总成技术平台项目迁址佛山(禅城)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

丰田产业链业务(HEV泡沫镍、HEV正负极板、科力美):因丰田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快速扩张,公司2019年-2020年处于投资高峰期,需同步增加HEV用泡沫镍、HEV用正负极板产能及对科力美扩产的追加投资,2020年预计投入资金约5亿元。丰田配套产业链扩张后2021年产能翻至4倍,即由年产能12万台套扩张至48万台套;HEV泡沫镍、HEV正负极板二期、三期扩产将于2020年完成,产销量大幅提升,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下转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