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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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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0-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就持股5%以上股东李庆跃先生关于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李庆跃先生计划在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3,283,260股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李庆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鉴于李庆跃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李庆跃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3,28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6%。

三、其他相关说明

李庆跃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李庆跃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李庆跃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