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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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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
监事的公告

2020-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近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健和唐红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黄健和唐红兰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职工监事简历:

黄健女士,女,1969年2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2年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本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质管部部长; 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本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质量总监;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本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厂长助理;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本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副厂长;2020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常务副厂长。

唐红兰女士,女,1972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主任护师,民革党员。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担任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放化疗中心护士长;2014年5月至2018年3月担任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护理部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担任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护理部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健和唐红兰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健和唐红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信息外,2位职工监事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玉堂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80,632,9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68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3,621,9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32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7,010,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5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52,689,0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5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678,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7,010,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59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489,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5%;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1%;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9%;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5%。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489,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5%;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1%;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9%;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5%。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489,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5%;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1%;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9%;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5%。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末的总股本504,000,0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5,680,000.00元,剩余743,583,862.69元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596,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05%;反对1,023,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8%;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652,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21%;反对1,02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0%;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508,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4%;反对1,052,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64,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62%;反对1,052,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83%;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5%。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508,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4%;反对1,052,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64,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62%;反对1,052,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83%;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5%。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227,943,839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130,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55%;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130,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55%;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227,943,839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143,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143,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489,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5%;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1%;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9%;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5%。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566,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02%;反对1,052,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62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69%;反对1,052,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83%;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547,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3%;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1%;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603,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402%;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9%;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547,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3%;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1%;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603,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402%;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9%;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489,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5%;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1%;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45,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96%;反对1,07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9%;弃权71,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5%。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梁玉堂、凡金田、陈胜、肖玲、崔吉、秦凡等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得票情况如下:

14.1选举梁玉堂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4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21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05,5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439%。

表决结果:当选。

14.2选举凡金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70,212,8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287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2,269,0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0.2235%。

表决结果:当选。

14.3选举陈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49,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21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0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439%。

表决结果:当选。

14.4选举肖玲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72,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30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28,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875%。

表决结果:当选。

14.5选举崔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49,3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21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05,5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439%。

表决结果:当选。

14.6选举秦凡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49,3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21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05,5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439%。

表决结果:当选。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广基、高燕萍、沈永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得票情况如下:

15.1选举王广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49,3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21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05,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439%。

表决结果:当选。

15.2选举高燕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49,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21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05,5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439%。

表决结果:当选。

15.3选举沈永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84,1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34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40,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4099%。

表决结果:当选。

(1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红琴、严广裕、叶位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得票情况如下:

16.1选举李红琴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49,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21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05,5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439%。

表决结果:当选。

16.2选举严广裕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84,1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34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40,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4099%。

表决结果:当选。

16.3选举叶位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69,749,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21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41,805,5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79.3439%。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永、韩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0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