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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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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49号)进行募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一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即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一年,则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一年,则可以赎回或转换转出。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事宜。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1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9.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且本基金不上市交易。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即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一年,则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一年,则可以赎回或转换转出。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要持有至少一年以上,因此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此外,当基金净值在运作过程中发生较大波动或资产损失时,投资者可能因相应基金份额仍在最短持有期内而无法赎回,面临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投资目标、投资期限等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除了前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带来的特殊风险外,投资本基金还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的资产配置风险;(2)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而面临的风险;(4)本基金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9249;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250)

2. 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一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即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一年,则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一年,则可以赎回或转换转出。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事宜。

3.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6.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11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则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5)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认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不对其他投资者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

(2)C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一:某投资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认购费率为0.8%,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元

认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认购份额=(99,206.35+20)/1.00=99, 226.35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0元,可得到99, 226.35份A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特定投资群体)通过本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认购费率为0.08%,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8%)=99,920.06元

认购费用=100,000-99,920.06=79.94元

认购份额=(99,920.06+20)/1.00=99,940.06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0元,可得到99,940.06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4.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 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6. 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7.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登陆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普通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2)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提供的营业执照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需提供);

(4)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也可加盖预留印鉴或财务章);

(5)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6)提供填妥的《印鉴卡》一式两份;

(7)提供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8)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9)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提供有授权交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调查问卷》一份;

(1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2)若机构类型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填妥及控制人签字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经办人签章的《投资者风险告知函》一份;

(14)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经办人签章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机构)》一份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机构专业投资者开户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的《机构客户业务操作指南》。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交易等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3.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4)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调查问卷》一份;

(5)提供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份;

(6)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 本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 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 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李红枫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联系人:马强

电话: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峰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057

网址:www.psbc.com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传真:022-58316569

网址:www.cbhb.com.cn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bank.pingan.com

(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展海军

联系电话:025-58587039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传真:025-58587820

网址:www.jsbchina.cn

(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7)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联系人:谢立军

联系电话:0411-399918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传真:0411-39673214

网址:www.daton.com.cn

(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传真:0351-7219891

网址:www.dtsbc.com.cn

(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1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传真:010-84183311-3122

网址:www.guodu.com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689-8888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hlzq.com

(1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张蕊

联系电话:029-88365809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1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传真:025-83369725

网址:www.njzq.com.cn

(1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16)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10-59366070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传真:010-59366055

网址:http://www.sczq.com.cn/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20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20)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2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2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联系电话:021-2069193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2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联系电话:010-56251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层271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010-60842306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传真:010-85712195

网址:www.harvestwm.cn

(26)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zichan.com

(2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2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80358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30)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传真:010-64788016

网址:www.zscffund.com

(3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83363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10

网址:http://8.jrj.com.cn

(3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3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0712782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4)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联系人:王芳芳

联系电话:010-59013828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35)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奥北科技园20号楼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联系电话:010-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传真:010-88312099

网址:www.yilucaifu.com

(36)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www.ifastps.com.cn

(3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3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5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武文佳

联系电话:010-596013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传真:0351-4110714

网址:www.myfund.com

(39)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人代表: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4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 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21-60819988

网址:www.citicsf.com

(41)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联系电话:010-59336544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非直销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联系人:石向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马婧

联系人:赵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6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