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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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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8版)

5、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高新城建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借款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6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14日 9点15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主办公楼16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14日

至2020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会议登记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主办公楼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王 威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主办公楼

邮政编码:250102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171188

2、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风险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为原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及其相关附属公司提供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8.1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22号公告。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积极采取向法院起诉、督促天业集团及相关方和解等方式积极主张公司权利,化解担保风险。截至目前,针对剩余未决诉讼,公司已收取全额保证金,确保公司不承担损失。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9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业股份”变更为“*ST 天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582,980.34 元。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4月19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存在前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违规担保、股东占用资金、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19年4月23日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天业”变更为“ST 天业”,股票代码仍为“600807”,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自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以来,公司采取了系列措施积极消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情况如下:

1、目前,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2%,以上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变更为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81号》至今已满一年,就上述涉及的相关事实,2019年10月25日,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09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5号),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辞去相应董监高职务,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完毕。

3、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积极采取向法院起诉、督促天业集团及相关方和解等方式积极主张公司权利,化解担保风险。截至目前,针对剩余未决诉讼,公司已收取全额保证金,确保公司不承担损失。

4、2019年度,公司存在相关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截至2019年底,占用资金余额为5774.44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占用资金已经全部收回。

5、2019年至今,公司加强运营管控,积极推动公司向产业园区开发运营方向转型,同时开展好地产、矿业等现有业务,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38亿元,净资产12.98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2亿元,同比增长7.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2.45万元,同比增长75.92%。

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方面,通过合作开发、招拍挂等方式,与合作方上海祥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京高淳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以医疗器械与生物医疗、医疗健康为主的产城融合项目;同时围绕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业务产业链进行布局,收购具有园林、生态修复、市政工程资质的公司,对园区开发业务涉及的等资质企业做好储备,提升产业园区综合开发能力;地产业务增储与去库存并举,通过合作开发、招拍挂方式,与万科、海信等合作,新增了济南等多个地区房地产项目储备,拓展了地产业务空间,同时积极去库存,加快资金回流;矿业通过建设新矿段,降低后续开采成本,提升矿业未来发展能力。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13.4.1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