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6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一04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48号《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一04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亿元左右。

●公司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6亿元左右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亿元至-3.9亿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亿元至-4.9亿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亿元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6亿元左右。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7.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28.0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6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业绩预告更正原因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吉01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吉01破申45号《决定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决定书》,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大连三林木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森工集团进行司法重整的申请。控股股东进入司法重整导致公司联营企业对森工集团的大额债权未来可回收性存在重大风险,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计提大额坏账准备。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对联营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导致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联营企业当期资产减值损失32.2亿元。

2、联营企业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位于疫情严重区域的联营企业资产受2019年发布的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影响,出现减值迹象,因疫情严重无法进行现场确认。联营企业年审相关中介机构于企业所在地疫情减轻后开展现场工作,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对联营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导致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联营企业当期资产减值损失28.4亿元。

3、公司当期对联营企业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确认亏损16.4亿元,其业绩变动导致公司当期对其确认的投资亏损较前次业绩预告增加12亿元。

(二)由于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计工作进程,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近日收到的联营企业审计报告、上述重大事项及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不存在分歧。

(二)公司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报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影响因素。

(三)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坚持谨慎性原则,保障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一04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

司法划转结果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划转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权益

变动比例为-2.6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020年6月23日,森工集团持有的19,100,000股股票已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划转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本次司法划转已经执行完毕。

2020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216,254,0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17%,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为-2.66%;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共持有本公司221,17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因债务纠纷,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将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9,100,0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17年12月2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公告刊登于2018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19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森工集团通知,因森工集团合同纠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3日10时起至2020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拍卖被执行人森工集团持有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89)19,100,000股限售流通股(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020年1月14日,公司查询了“京东拍卖” (http://sifa.jd.com)网络平台,本次拍卖流拍(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2020年2月6日10时至2020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2020年2月7日,公司查询了“京东拍卖”(http://sifa.jd.com)网络平台,本次拍卖流拍(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2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2020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动,森工集团持有公司的19,1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被司法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抵偿等额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35,354,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3%;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持有本公司股份4,919,0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9%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本公司33.52%%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216,254,0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17%;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共持有本公司221,17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5%。

3、本次森工集团权益变动比例为-2.6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森工集团持有的19,100,000股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划转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森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一05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公司以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包括4家子公司股权吉森化工50.99%的股权、白山人造板公司75%的股权{其中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白河刨花板公司50.99%的股权、露水河人造板公司100%的股权、13家分公司资产和负债以及其他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作为出资资产对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将持有人造板集团40.22%的股权,森工集团持有人造板集团59.78%的股权。

由于涉及出资资产规模较大,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人造板集团增资进展情况

2016年2月2日,人造板集团已经完成增资程序并取得由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09949476E),注册资本由86,000万元增加至143,861万元。根据经森工集团和公司共同签署并经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森工集团对人造板集团的出资金额为86,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9.78%;公司对人造板集团的出资金额为57,861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40.22%。

2、出资资产交付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1月31日,公司与森工集团、人造板集团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根据《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相关约定,各方确认:《资产交割确认书》系公司向人造板集团履行出资资产交付义务的证明,《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即为交割日;各方将共同编制出资资产交割涉及的资产、负债明细,作为移交依据;出资资产由公司交付给人造板集团,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与出资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由人造板集团享有和承担,人造板集团对出资资产拥有完全排他的实际控制、处分权,公司不再享有任何实际权利。对于交付即转移权属的资产,其权属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转移,对于其他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方转移权属的资产,自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权属转移。

2016年3月28日,公司与森工集团、人造板集团签署了《资产重组之分公司资产及负债清查、移交清册》,对公司向人造板集团出资交付的13家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明细进行了确认。

目前,公司向人造板集团出资的吉森化工、白山人造板公司、白河刨花板公司、露水河人造板公司4家子公司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程序已办理完成(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为白山人造板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工商变更)。公司向人造板集团出资的13家分公司资产和负债中涉及的相关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由于涉及资产规模较大,相关过户程序正在办理当中。

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