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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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2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兰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志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佳鸿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谢道铕、李睿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