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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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2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证券投资概述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人民币5亿元的证券投资额度,合并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5亿元额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0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分别披露了截至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证券投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20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证券投资的进展公告》)。

二、证券投资后续进展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4日期间,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在授予的使用额度内买入股票资产,累计买入成交金额1,738.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3.74亿元)的0.52%。

公司本次证券投资自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止,使用资金最高额度为52,460.16万元,未超出本次证券投资的授权额度范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证券投资所持有的股票,未有单只股票持有数量超过其总股本5%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证券投资实施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也有效控制了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2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适时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公司持有的股票资产。

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分别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4日、2020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进展公告》)。

二、交易后续进展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4日期间,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了“百联股份”等部分股票,累计出售成交金额为38,615.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3.74亿元)的11.44%。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出售上述股票的投资损益对公司的利润不产生相关影响。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