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刑事裁决书》执行进展的公告

202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0-04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刑事裁决书》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刑事裁决书》基本情况

1、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东力”)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决书》【(2020)浙刑终 70 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刑事裁决书的公告》(公告号:2020-013)。

2、2020年6月1日,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名下的宁波东力股票25,204,200股,母刚代持及非法获得宁波东力股票13,427,970股,富裕仓储(深圳)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裕控股”)名下的宁波东力股票59,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号:2020-033)。

3、2020年6月15日,富裕控股名下的宁波东力股票37,000,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号:2020-038)。

二、本次执行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徐莘栋、林文胜等人的执行款3,061,483.86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及风险提示

上述执行款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306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