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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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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0-4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4,831,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10元/股调整为14.98元/股,数量不变。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3.9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3.81元/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52,045,944股调整为不超过254,236,060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层 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8839 3609 传 真:(0755)8839 3600

联系人:黄光立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0-4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3.9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3.81元/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52,045,944股调整为不超过254,236,060股。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包括深圳市前海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阳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人民币14.5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79,048,931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万元。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4.31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84,346,610股(含本数)。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以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351,100 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245,352,900 股(含本数)。

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调整为发行价格不低于14.2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46,732,255股(含本数)。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调整为发行价格不低于14.0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50,249,465股(含本数)。

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调整为发行价格不低于13.9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52,045,944股(含本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年末总股本664,831,1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共派现金79,779,736.6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13.81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3.93元/股-0.12元/股=13.81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54,236,060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3,511,000,000元/13.81元/股=254,236,060股(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发行底价不超过拟募集资金总额,因此此处最后一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