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提名李从文先生、高育慧先生、吴仲起先生、聂勇先生、陈孝伟先生、祝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代表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袁泽沛先生、王艳女士、王礼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3:0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李从文: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1993年至1995年,任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1995年至1996年,任深圳市新鸿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6年12月创办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股东单位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文科公益基金会名誉会长,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

李从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5%。李从文、赵文凤夫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2,17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25%。李从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从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从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育慧: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东北林业大学工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园林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1998年至2002年,任中集集团银路木业有限公司高级技术员和主管;2002年至2004年,任深房集团深圳竹园企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4年至2008年10月,任麦之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8年10月起,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东莞市创景园艺绿化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麦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高育慧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育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高育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育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仲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年11月起,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花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什华文创制造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吴仲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仲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吴仲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仲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聂勇: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学士。自2004年12月起,历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副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公司股东单位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瑞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聂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聂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1.6万股,通过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聂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聂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孝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0年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2000年至2002年任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02年至2011年任住友电工光纤光缆(深圳)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自2011年3月起,历任本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陈孝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孝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陈孝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孝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胜华: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图书馆专业学士,副教授。1980年至1995年在武汉大学历史系任教;自1996年以来创业并建立武汉学知悟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从事研学旅行业务;2018年至今担任华中师范大学研学旅行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学知悟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学知修远教育交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祝胜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祝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祝胜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祝胜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

袁泽沛:1949年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1987年至2011年先后任武汉化工学院管理工程系讲师、系副主任、副教授;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文管学院教授、副院长;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1年至2019年先后任广州商学院经济系教授、系主任,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7月至今任广州市灵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袁泽沛先生具有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泽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泽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泽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艳:1975年生,中国国籍,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博士(后)。2014年9月-2020年3月在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18年3月至今任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深圳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艳女士具有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礼伟:1969年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诉讼法律业务及资产、公司收购并购等非诉业务,主要涉及领域有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事务。2003年1月至今任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礼伟先生具有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礼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礼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礼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鄢春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和监事会提名杨勇先生、陈崇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叶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勇: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园林绿化工程师。1996年至1998年,任深圳市旭日集团车间主管;自1998年7月起,历任本公司绿化主管、业务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工程管理部经理、东莞市创景园艺绿化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股东单位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恒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杨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勇先生通过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杨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崇朗: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审计师。1999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宝安区龙华立期电线电缆制品厂主管会计、课长、经理;自2009年3月起,历任本公司人事部副经理,采购部经理;现任本公司采购部总监、监事,惠安文惠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陈崇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崇朗先生通过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陈崇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崇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云: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园林高级工程师。1998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园林部部长;2013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世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叶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叶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0年7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01 选举李从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高育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吴仲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聂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陈孝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祝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 选举袁泽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礼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01 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崇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2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议案2、议案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7月1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指定传真:0755-83148398

联系人:程玉姣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5”,投票简称为“文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