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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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投控中证信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投控中证信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赢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赢基金于2020年7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593,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赢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4,390,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赢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23,98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减持期间,信赢基金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赢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390,8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00%,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赢基金仍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信赢基金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若后续再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赢基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信赢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投控中证信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E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23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0年7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投控中证信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文杰

合伙人信息: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E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23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FM7KB66

经济性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期限:5年(自2019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机关核准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三)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飞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09号投资大厦23楼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DKCDW4Y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业务;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情况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593,8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0%。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赢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23,984,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减持期间,信赢基金没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赢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984,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00%;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赢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390,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00%,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投控中证信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0年7月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投控中证信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