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ST金花 公告编号:临2020-03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3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邢博越先生的通知函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知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被司法拍卖的43,450,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金花投资因涉及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经债权人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拍卖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43,4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最终邢博越先生以最高价326,460,000元竞的上述股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43,4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归买受人邢博越所有,该财产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5月22日披露临2020-014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0年6月20日披露临2020-025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0年7月2日披露临2020-031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7月3日,经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获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目前该43,450,000 股无限售流通已被划转至邢博越先生名下,邢博越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股权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金花投资与邢博越先生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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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过户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