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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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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0-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年6月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年 7月7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1269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9年8月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现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2020年6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6月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6月5日(清算结束日)及2020年5月31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5月31日,人保添益6个月定开A份额净值人民币0.00元,基金份额总额0.00份;人保添益6个月定开C份额净值人民币0.00元,基金份额总额0.00份;总份额合计0.00份。

四、清算事项说明

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269号文批准公开募集,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1,351,737,500.11份。基金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和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

2、清算原因

本基金于2019年8月7日正式生效,于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3月5日进入第一个开放期。至2020年3月5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200人。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下一封闭期运作的公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本基金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5日晚对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以该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向相应份额类别全部基金份额进行分配。本基金暂停运作后,暂停转换业务。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运作的相关账户继续保留,期间不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和定期报告,不更新招募说明书。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九、基金的暂停运作”约定:“3、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0年5月31日日终,本基金处于暂停运作状态。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并已就此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基金合同》及《关于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0年6月1日(清算开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因此,本清算报表列示资产和负债时不再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债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实收基金和未分配利润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列报。本清算报表仅列示了2020年5月31日(最后运作日)及2020年6月5日(清算结束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2020年6月1日(清算开始日)至2020年6月5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表。

五、清算情况

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6月5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3月5日当晚对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考虑到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等款项的回款周期较长,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于3月6日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并于3月10日向投资者完成了全部剩余资产分配。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账户销户前视资金变现情况返还基金管理人。基金暂停运作后所产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除清算审计费外的其他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35,934.03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29.65元,为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该款项将于清算结束日后或下一个结息日后划入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于2020年3月5日晚自动赎回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款已于2020年3月10日支付完毕。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0.00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36,063.68元,分别为清算审计费人民币8,879.65元,该笔资金将于审计结束后支付;应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人民币27,054.38元及孳息人民币129.65元,垫资及孳息金额将于清算结束后账户销户前返还基金管理人。

3、所有者权益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5月31日,人保添益6个月定开A份额净值人民币0.00元,基金份额总额0.00份;人保添益6个月定开C份额净值人民币0.00元,基金份额总额0.00份;总份额合计0.00份。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5、清算期间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至2020年6月5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归属于投资者的资产净额为人民币0.00元,无需要分配的剩余资产。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主要为基金管理人垫资期间净收益,将于账户销户前返还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7月7日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9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海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申请人民币9,9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基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基链”)、全资孙公司福建新东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电力”)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新基链申请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新东网电力申请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新基链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贷款,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2,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6.56%,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4.02%;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23,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67.86%,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40.77%。截止2020年6月30日,近十二月累计已实际对外担保为30,779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23.17%,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5.63%。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工作安排,决定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现将变更后的投资者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传真:0591-87767005

上述变更后的投资者联系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及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基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基链”)、全资孙公司福建新东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电力”)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新基链申请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新东网电力申请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新基链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贷款,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2,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6.56%,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4.02%;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23,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67.86%,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40.77%。截止2020年6月30日,近十二月累计已实际对外担保为30,779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23.17%,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5.63%。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福建新基链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新基链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33TMWR8A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5号研发楼

4、法定代表人:庄新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0年4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产品销售代理;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网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新设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福建新东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新东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315367982Q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后门里122号182室(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吴清金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2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软件研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维修;互联网信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84.63万元、负债总额 1.19 万元、净资产1,083.44 万元,资产负债率0.11%;营业收入7.50万元,净利润-60.53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81.93万元、负债总额0.51万元、净资产1,081.42 万元,资产负债率0.05%;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02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新基链、全资孙公司新东网电力在上述经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或经过公司同意的其他担保方式。

3、公司将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新基链、全资孙公司新东网电力的实际需要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3、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孙)公司在每年在额度范围内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孙)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及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相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2,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6.56%,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4.02%;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23,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67.86%,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40.77%。截止2020年6月30日,近十二月累计已实际对外担保为30,779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23.17%,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5.63%。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海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6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海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申请人民币9,9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申请人民币9,9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三、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6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金额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金额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三、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七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报告中预计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85.99%至401.78%,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9,500万元至25,35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0,500万元至32,500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幅度区间为503.72%至543.31%,主要原因为:(1)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事业部卡波姆高毛利产品销量及销售额占比上升,产品结构优化,毛利率提升;(2)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产品销量增长,产品原材料自产率提升,毛利率提升。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9,500万元至25,350万元,本次修正后,预计同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向上修正为30,500万元至32,500万元,修正的主要原因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产品销量及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事业部卡波姆高毛利产品销量和销售额增长超出预期,产品结构改善明显,产品毛利率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5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硕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硕”)在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参与竞拍购买衢州市高新园区纬北路以南、园区大道以西A-7-4号地块(地块编号:衢集网字[2020]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浙江天硕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署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硕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6,825万元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合理性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共计6,825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总金额如下:

注:以上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9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正极基础材料(选矿业务)相关存货、正极材料相关产品、中天鸿锂电池组等存货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31万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4、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5、其他相关说明

相关减值准备情况仅为初步核算数据。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估计和判断,本次申请数据可能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差异。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相应会减少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利润总额6,82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浙江天硕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硕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6月24日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发布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衢市告字[2020]9号),将于2020年07月16日09时00分公开拍卖衢州市高新园区纬北路以南、园区大道以西A-7-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硕”)项目建设需要,浙江天硕拟使用自筹资金参与竞拍购买该国有土地使用权。

2、审议情况

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硕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硕在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参与衢州市高新园区纬北路以南、园区大道以西A-7-4号地块(地块编号:衢集网字[2020]6号)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授权浙江天硕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署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竞拍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拍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8F1P440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华荫北路9号1幢

法定代表人:杨鹏

注册资本:202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氟硅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衢集网字[2020]6号

2、土地位置:衢州市高新园区纬北路以南、园区大道以西A-7-4号地块

3、出让面积:35.34亩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容积率:≥0.6

6、建筑密度:≥30%

7、绿地率:≥15%且≤20%

8、出让年期:50 年

9、保证金:89 万元

10、起始价:884万元

11、加价幅度:1 万元

四、参与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浙江天硕未来项目建设和发展,进行必要的土地资源储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招、拍、挂”程序,公司能否按照前述交易对价及用地条件竞得土地使用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