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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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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2号)核准,近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股公开发行了761,046,39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于2020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2,828,725,153股增至3,589,771,547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动将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公司董事汤洪波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1%,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24.9875%。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40),截至上述披露日,汤洪波先生减持时间已过半,尚未实施减持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6日,公司收到汤洪波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汤洪波先生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汤洪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8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6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4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杜宣、李结义、徐岷波、黄宇翔,独立董事肖幼美、张龙飞、陈正旭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刘雄任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姚震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1、2、3、4、5、6、7、8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文文、麦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7,500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7,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7月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部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科信)提供不超过7,500万元的担保。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 册 地: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天星大道9号(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尚游

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凯瑞科信资产总额25,919万,负债总额23,451万,资产净额2,468万。凯瑞科信2019年实现收入88,441万,净利润459万。截止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凯瑞科信资产总额35,335万,负债总额32,828万,资产净额2,507万。凯瑞科信2020年1-3月实现收入15,557万,净利润38万。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5%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银渝最保字第18120052号),在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4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瑞科信提供不超过7,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以上担保总额的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保函、贸易融资等。在30,000万元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全资子公司和授信银行之间调剂额度。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作出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7月7日,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13,103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9%。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债券代码:155554 债券简称:19 金证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2020-039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现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2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化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期间,江南化工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当时总股本90,817,470股扣减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中拟回购的股份后的公司股份总数90,813,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325,35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利润分配实施前,如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0年7月3日,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90,817,470股减少至90,813,375股。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户上不存在已回购的股份)后90,813,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此次派发的现金红利全部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再次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幢

咨询电话:021‐50800020

咨询传真:021‐50270390

咨询联系人:王小清、胡春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7月07日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68 转债代码:113035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0-083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号)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亿元,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35”。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赵晓非先生共计配售福莱转债10,807,340张,即1,080,734,000元,占发行总量的74.53%;其中阮洪良先生认购4,244,200张,占发行总量的29.27%;阮泽云女士认购3,386,140张,占发行总量的23.35%;姜瑾华女士认购3,130,630张,占发行总量的21.59%;赵晓非先生认购46,370张,占发行总量的0.32%。

2020年6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0年6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2020年7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2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8.62%;公司控股股东阮泽云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于2020的7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的通知,阮洪良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生猪销售简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13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生猪销售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生猪销售情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6月生猪销量5.81万头,同比下降25.5%,环比上升10.2%;销售收入合计16,248万元,同比上升81.3%,环比下降10.7%。

2020年1-6月累计商品猪销量28.03万头,同比下降44.9%;销售收入92,309万元,同比上升76.2%。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原因说明

公司2020年6月生猪销售收入同比上升主要原因是生猪价格同比去年大幅上涨;2020年6月公司生猪销量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加大仔猪销售以及本期加大种猪选留。

三、风险提示

(一)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销售情况,不含饲料、肉品等业务情况。

(二)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14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国内生猪产能大幅下降,猪肉市场供需矛盾突出,2020年上半年生猪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是导致报告期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四、风险提示

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生猪生产者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如果业绩预测产生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业绩预告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字均为预测数据,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七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大华”)决定设立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大华山东分公司”)。湖北大华山东分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587959818H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明泽丽湾22号

5、法定代表人:李志鑫

6、成立时间:2008年12月30日

7、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圆整

8、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场跑道及各种排水管道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养护花卉、首术种植(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制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TFA8H8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浩岳财富中心422室

5、负责人:魏猛

6、成立时间:2020年7月6日

7、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场跑道及各种排水管道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养护花卉、首术种植(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湖北大华设立山东分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在山东地区的业务拓展与工程承揽,有利于提升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本次湖北大华设立山东分公司,可能面临订单不足、人才短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及湖北大华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极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