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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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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12名,实际参与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顺丰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6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顺丰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5月22日至6月18日转股价格为40.14元/股,6月19日至7月6日的转股价格为40.15元/股)的130%(即分别为52.19元/股、52.20元/股)。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顺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顺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顺丰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顺丰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逊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顺丰转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6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顺丰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5月22日至6月18日转股价格为40.14元/股,6月19日至7月6日的转股价格为40.15元/股)的130%(即分别为52.19元/股、52.20元/股)。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顺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顺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顺丰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顺丰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丰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顺丰转债”(债券代码:128080)赎回价格:100.14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0.2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顺丰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3日

3、“顺丰转债”赎回日:2020年8月4日

4、“顺丰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日:2020年8月4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8月11日

6、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8月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顺丰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顺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顺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8月3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顺丰转债”,将按照100.14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903号”文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公开发行了5,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8亿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786号”文同意,“顺丰转债”于2019年12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20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顺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0.41元/股;2020年4月24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顺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41元/股调整为40.14元/股;2020年6月19日,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顺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14元/股调整为40.15元/股。最新有效转股价格为40.15元/股。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顺丰控股;股票代码:002352)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6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顺丰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5月22日至6月18日转股价格为40.14元/股,6月19日至7月6日的转股价格为40.15元/股)的130%(即分别为52.19元/股、52.20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顺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顺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顺丰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4元。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 B×i×t÷365,其中: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20%;

t为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2019年11月1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年8月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60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20%×260/365=0.14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14=100.1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投资者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顺丰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顺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8月4起,“顺丰转债”停止交易。

(3)2020年8月4日为“顺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8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顺丰转债”。自2020年8月4日起,“顺丰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顺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8月11日为赎回款到达“顺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顺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顺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顺丰转债”自2020年8月4日起停止交易及转股。除此之外,“顺丰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顺丰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顺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电话:0755-36395338

3、传真:0755-3664668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提前赎回“顺丰转债”的申请;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使“顺丰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办公地址及投资者关系传真号码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投资者关系传真号码也发生变更。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投资者邮箱等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518048

投资者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36646400

投资者邮箱:sfir@sf-express.com

变更后: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

邮政编码:518057

投资者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36646688

投资者邮箱:sfir@sf-express.com

以上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业绩承诺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0-035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业绩承诺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装备环球拟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的价格对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环球”)持有的148,232,570股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2020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该股份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通知。前述议案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7日及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已与装备环球就拟回购的公司股份签署《股份回购协议》,约定由公司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装备环球持有的148,232,570股公司股份。针对本次股份回购,除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外,还需要债权人公告期满、办理境外法人身份公证、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意见审核等前置法定程序,并在该等前置法律程序结束后办理相应的股份过户及注销手续。鉴于该等前置法定程序尚需要一段时间,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30日内完成全部程序。公司后续将尽快推进相关前置法定程序的实施,切实履行相关业绩承诺及回购注销义务,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经开 公告编号:临2020-06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2020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0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042,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41,270,093.3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七月八日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2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袁坤任职资格的批复》(锡银保监复﹝2020﹞125号),核准袁坤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袁坤的简历详见本行2020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3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获核准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锡银保监复﹝2020﹞126号),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修订《章程》事项已获核准,本行随后将履行工商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17年5月4日召开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睿灿”),为苏州睿灿的有限合伙人,占苏州睿灿实缴出资金额总额比例为3.0769%。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6日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二、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的情况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苏州睿灿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将投资项目收到的投资收益按约定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3,971,673.85元。公司已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上述投资收益分配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苏州睿灿发放的投资收益分配款共计人民币70,770,603.18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投资收益分配款会增加公司税前利润人民币23,971,673.85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

南大岙老厂区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0-073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

南大岙老厂区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况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南大岙老厂区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玉环县玉城街道办事处、玉环县财政局、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就有偿征收公司南大岙老厂区土地、房屋、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事宜签署相关协议。2016年9月1日,公司与前述政府部门就南大岙老厂区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征收事宜签署正式《协议书》,本次征收补偿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80.5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7日、2016年9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9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8月14日已收到上述部分补偿款共4860.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10日、2019年1月30日、2019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部分补偿款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补偿款5860.27万元(含本次收到的补偿款1000万元),尚有20.27万元补偿款未到账。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收到的征收补偿款影响损益数已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列示,对本年度损益无影响,具体情况须以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剩余补偿款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配发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0-04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配发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220,094,500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其中,香港公开发售88,038,0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40%(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国际发售132,056,5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60%(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

根据每股H股发售价18.40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并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38.057亿港元。

有关公司本次发行配售结果的进一步详细信息,可查询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披露时间以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为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新型管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销售有所下降。第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物流运输恢复正常及公司下游行业逐步实现复工复产,需求稳定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橡胶输送带销售保持平稳,毛利率稳步提升,使得2020年上半年度业绩保持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陈福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陈福亚先生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7月8日

附:陈福亚先生简历

陈福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宿迁市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室主任,宿迁市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福亚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陈福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众源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近日,经有关部门核准,该子公司完成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MA2UYYGJ3F

名称: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纬九路以北、罗岗河以西

法定代表人:柳友贵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减震降噪材料、特种功能材料、防腐材料、船舶材料、船舶配套设备、复合材料生产、设计、研发、加工、组装、销售;船舶内装工程、保温工程及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08日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尚和海工所属“振江”号

海工平台发生事故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尚和海工所属“振江”号

海工平台发生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5日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通知,其旗下海工平台“振江”号发生海水漫浸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情况说明

2020年7月4日(周六)21点左右,“振江”号在江苏如东海域作业过程中发生海水漫浸事故,目前“振江”号处于站桩状态,船载设备无法正常运转,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采取应急行动,第一时间派专人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配合海事部门开展调查工作。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分析调查中。

二、预计对本公司造成的影响

截至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认定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事故调查组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事故的责任认定、船损情况、维修支出等事项尚无法确定,还需以海事部门出具的最终事故判定报告为准。

“振江”号目前仍在船舶保修期内且已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由于目前导致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相关责任问题仍处于调查中,公司暂不能准确预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若此次船体抢修或维修时间过长,将对尚和海工尚未履行完毕的已签署合同造成不利影响,后期尚和海工原股东将有完不成业绩承诺的风险及公司将有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降低本次事故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2020-039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兰州亚欧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商厦”)之全资子公司兰州亚欧连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超市”)因经营发展不达预期,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起进行歇业调整。调整后仍无法实现盈利,为此公司决定对该孙公司予以注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该业态做出调整,进行内部清算。上述事项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并收到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二、已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亚欧连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3CH0P9T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张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10层001号

三、注销原因及影响

优化内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和管理成本。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及亚欧商厦整体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5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与曲靖市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507.83万元。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金额:人民币5,507.83万元;

3、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湛大屯社区、西山社区,三元路以西,迎霞路以南片区;

4、项目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663,650㎡,按总床位5,000床规模设置;

5、项目周期:设计周期180日历天。

二、其他

该项目合同金额为5,507.83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77%,获得该项目是上海院的日常经营行为,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

担保及信托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0-03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

担保及信托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的通知,市北集团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人民币普通股)为标的用于非公开发行3年期、不超过15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500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市北集团可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无异议。《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市北集团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

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市北集团及海通证券拟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市北集团将持有的不超过150,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1%)自其证券账户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以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根据市北集团的通知,及时披露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及后续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7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0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5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2020年3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北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截至2020年7月6日,公司并未在上述结算账户购买理财产品。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司无使用上述账户进行下一步购买计划。为了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7月6日注销了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6日,第二次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目前挂牌期限届满,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及交易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及交易条件后,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以人民币210,535.00万元作为挂牌价格,挂牌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6日。

挂牌期满后,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情况通知书》获悉:“至截止日无意向客户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2020年5月14日签订的《资产转让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书》,如公司在产权交易所经两次公开挂牌出售标的资产的挂牌期限届满,无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虽被确定为受让方但未能按公开挂牌要求的签约期限与公司签订标的资产转让协议的,郑钟南承诺将由其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以不低于标的资产在本次出售的审计基准日的审计净资产值对应的价格,并按照第二次公开挂牌项下的其他交易条件,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标的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标的资产。

公司将按照既定安排与交易对手方签署标的资产交易合同,并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标的资产交易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

备查文件: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情况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2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公司同意减少全资子公司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8761B634R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2号自编一栋第二层

法定代表人:陈国军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3日

营业期限:2011年12月13日至长期

营业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