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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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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3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全体董事于2020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在公司董事长王文军先生主持下如期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逐项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70,900,000股(含170,900,000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9.71%。若公司股票在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募集资金总额范围内,结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8、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际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1、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经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进行规划,编制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单独或共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视市场情况、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修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5、起草、修改、签署、解除、执行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7、授权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拟投资项目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9、授权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与参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7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3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全体监事于2020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姜宝才先生主持下如期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与会监事逐项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70,900,000股(含170,900,000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9.71%。若公司股票在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募集资金总额范围内,结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8、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际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1、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经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进行规划,编制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与参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32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7日,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3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3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70,90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经营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若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小于股本数量的增长幅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可能。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按照发行数量为170,9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20.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709.70万元;

5.假设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下降10%、持平和增长10%,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利润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在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相比下降10%、保持相同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有所下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可能。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额将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与发行前相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可能,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战略需求,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经营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详见《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业原料业务、金属制品业务、电子元件业务、装备业务和专业技术服务业务。工业原料业务涵盖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铁合金冶炼;金属制品业务的产品包括油淬火回火弹簧钢丝、碳素弹簧钢丝、不锈钢丝(绳)、异型钢丝;电子元件业务的产品包括永磁铁氧体器件、钕铁硼器件;装备业务的产品包括矿物破碎、粉磨、筛分、洗选设备、试验焦炉及配套设备;专业技术服务业务内容为检验检测服务和专业信息、咨询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四氧化三锰、钢丝(绳)、永磁器件及检验检测服务。

本次非公开的募投项目中,年产15,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目和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是对电子元件业务中铁氧体器件的产能提升及产品线细化。公司充分利用在磁性材料领域的资源优势、经验优势和市场优势,拓展软磁及永磁材料及器件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相关业务收入,为股东创造利润。

本次非公开的募投项目中,检验检测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对专业技术服务业务的技术、效率的提升。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可极大地提升管理水平,节省人工成本,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提升业务竞争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渐汇聚了一批专注于磁性材料、检验检测的行业知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269人,其中1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116人,并设有院士工作站、国家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鼓励各类业务创新。公司在人才方面的储备能够及时、有效地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

公司系科研院所转制企业,拥有一批有经验的技术专家,在包括磁性材料、检验检测在内的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截至目前,公司拥有专利174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130项。

公司是磁性材料、检验检测服务等方面的领先企业,是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磁性材料及其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金属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磁性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中心的载体,获得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在持续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公司大力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发展。在磁性材料方面,公司在铁氧体生产线、软磁生产线等方面实施技术创新,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检验检测方面,公司将多个创新的检验检测方法应用到相关工程检测中,缩短了检测工时,提高了检测效率。

3.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

在磁性材料方面,公司凭借在行业经验、产品稳定可靠的性能,已与格力、海尔、惠而浦、东芝等家电企业、日本电产、锦州汉拿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在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集中资源开发高端优质客户,进一步扩大销售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在检验检测方面,公司近年来为我国多数高铁建设项目、雅万铁路、帕德玛大桥等“一带一路”项目、港珠澳大桥、2022年冬奥会场馆均提供了检测服务。同时,公司把握我国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在广东、安徽、河北雄安、河南焦作、云南等地设立检测分公司,以点带面,逐步形成了全国性的检测服务网络,通过扩展桥梁、隧道、地基、人防、桩基及声学等一批检测项目,积极谋划布局海外市场,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进一步打开了检测业务发展空间。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所造成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及时、高效地完成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提升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三)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四)强化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六、相关主体承诺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在持续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将所持123,345,38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事宜。在无偿划转完成后,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规定,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在制定及/或修订薪酬制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3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

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参股公司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纳源”)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为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公司与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纳源。2019年,公司开始向铜陵纳源采购原材料。2019年度公司与铜陵纳源的交易金额为57,129,157.77元。

(二)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与铜陵纳源继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补充调整。具体补充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东辉

注册资本:4,200万元

企业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大道1288号

主营业务:磷酸铁及其他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铜陵纳源2019年末总资产为10,987.22万元,净资产为6,731.60万元,营业收入为7,920.12万元,净利润为816.29万元。

公司目前持有铜陵纳源25.71%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铜陵纳源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认定铜陵纳源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铜陵纳源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和理解,严格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公司提供的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补充确认和预计发生并调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认为为公司日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前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铜陵纳源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3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

2.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认购方式;

2.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8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10募集资金用途;

2.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6、8需以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填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30;

6)登记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罗恒 陈健

电话号码:0555-5200209

传真号码:0555-52002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7”,投票简称为“天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3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