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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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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0-019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董事会于2020年7月3日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保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上午12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7位董事:唐勇先生、高福兴先生、周锋先生、陈保进先生、于北方女士(独立董事)、徐国辉先生(独立董事)、潘红女士(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0-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0-022。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0-020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担保人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

● 被担保人名称:张保同辉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保同辉(天津)”]

● 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150.88万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0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互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张保同辉(天津)于2019年12月设立,投入运营后融资租赁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拓展融资租赁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张保同辉(天津)结合目前经营情况,提出申请2020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具体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总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金融机构实际授信为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其中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66%的部分,由保税科技提供担保(即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剩余部分由张保同辉(天津)其他股东或经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张保同辉(天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调整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张保同辉(天津)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23(天津全新全意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78号)

法定代表人:唐勇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张保同辉(天津)66%的股份,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张保同辉(天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情况:(1)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150.88万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07%。(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互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2、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保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0-02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余条款未做调整。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4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常乐庆、朱竞男

电话:0512-58320165、0512-58327235

传真:0512-5832065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