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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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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20-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编号:2020-07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法院执行裁定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执行的金额:融资本金人民币16,784,205.57元及其利息和违约金

● 风险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执行尚未完成,执行结果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执行结果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19)沪0115执20828号)及《告知书》((2019)沪0115执20828号之一)。鉴于《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5民特311号)申请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与被申请人许德来先生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的民事裁定书已生效,开源证券向浦东法院申请处置许德来先生持有的中珠医疗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基本情况

1、申请执行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2、被执行人:许德来

住所地:广东省阳西县程村镇居民委员会建设路164号

3、受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案件所处的阶段:法院执行裁定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5民特311号)申请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许德来先生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的民事裁定书已生效。申请执行人开源证券向浦东法院申请处置被执行人许德来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珠医疗”、证券代码600568)5,700,24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0.286%),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被执行人欠付申请执行人的融资本金人民币16,784,205.57元、截至2019年3月5日的利息人民币715,283.06元、截至2019年3月5日的违约金人民币1,318,013.43元。

浦东法院认为,生效的法律文书应及时履行。鉴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无法就实现担保物权达成其他履行协议,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依法处置上述股票,其申请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裁定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许德来持有的上市公司“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珠医疗”,证券代码600568)5,700,240股无限售流通股。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65,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被冻结股份为9,565,64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本次被裁定执行股份5,700,24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9.591%,占公司总股本的0.286%。

2、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为一致行动人,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4,959,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3%,累计被冻结股份为474,930,39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1%。本次裁定执行尚未完成,执行结果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最终实际影响需以裁定执行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