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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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0-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 编号:临2020-02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于2020年5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478,500股,并计划在本次增持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60万股,不超过1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数量)。

●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的通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间,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76%。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0年7月13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60万股,不超过100万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7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