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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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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公告

2020-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0-067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发行了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9长城汽车SCP003”,代码“011902333”),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270天,发行利率为3.30%,起息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兑付日期为2020年7月 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已将兑付资金划转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兑付专用账户,于2020年7月13日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本息兑付总额为人民币 2,048,688,524.59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0-06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1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及共同控制的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为人民币495,832,697.70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3%,具体明细列示如下(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单列,10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光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束汽车”)为本公司与宝马共同控制的合资公司,属于合营安排中的共同经营,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按出资比例50%并入光束汽车获取的政府补助。截止2020年6月30日,光束汽车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496,237,527.45元,其中248,118,763.73并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本集团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计入与收益相关的会计核算科目。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