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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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2020-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了奚方、丁煜及一致行动人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公司事后检查,对《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奚方)、《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丁煜)、《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中“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中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奚方)

更正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奚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应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宏坦投资的展鹏科技的18,648,951股(以下简称“质押股份”)于该等股份各自解除限售后将该等质押股份或其他同等数量的展鹏科技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届时与宏坦投资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给宏坦投资,宏坦投资应受让上述解除限售后的股份。

更正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奚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应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宏坦投资的展鹏科技的15,017,846股(以下简称“质押股份”)于该等股份各自解除限售后将该等质押股份或其他同等数量的展鹏科技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届时与宏坦投资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给宏坦投资,宏坦投资应受让上述解除限售后的股份。

(二)《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丁煜)

更正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丁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应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宏坦投资的展鹏科技的16,068,420股(以下简称“质押股份”)于该等股份各自解除限售后将该等质押股份或其他同等数量的展鹏科技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届时与宏坦投资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给宏坦投资,宏坦投资应受让上述解除限售后的股份。

更正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丁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应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宏坦投资的展鹏科技的12,939,767股(以下简称“质押股份”)于该等股份各自解除限售后将该等质押股份或其他同等数量的展鹏科技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届时与宏坦投资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给宏坦投资,宏坦投资应受让上述解除限售后的股份。

(三)《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

更正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应将其合计持有的质押给宏坦投资的展鹏科技的43,111,544股(以下简称“质押股份”)于该等股份各自解除限售后将该等质押股份或其他同等数量的展鹏科技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届时与宏坦投资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给宏坦投资,宏坦投资应受让上述解除限售后的股份。

更正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应将其合计持有的质押给宏坦投资的展鹏科技的34,717,370股(以下简称“质押股份”)于该等股份各自解除限售后将该等质押股份或其他同等数量的展鹏科技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届时与宏坦投资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给宏坦投资,宏坦投资应受让上述解除限售后的股份。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奚方)、《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丁煜)、《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