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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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0-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3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发集团”)于2020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3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出具了《关于不减持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前六个月,宜昌兴发不存在减持兴发集团股票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宜昌兴发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兴发集团股票,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兴发集团股票的计划。若宜昌兴发违反本承诺减持兴发集团股票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兴发集团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