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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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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2020-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6月23日,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议案,并于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9年12月21日一一2020年6月2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19年12月21日一一2020年6月23日),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关于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述2名核查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其并未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元园于2020年6月30日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投资”)签署了《张元园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张元园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本公司 78,78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以 13.8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镇海投资,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 1,087,164,000.00 元人民币。

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6)。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收到控股股东张元园通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已于近日分别出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购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收购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均同意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13.80元的价格,协议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元园所持的7878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并要求尽快落实后续股权交割等相关工作,确保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平稳过渡。

张元园与镇海投资将根据前述《股份转让协议》及批复文件继续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宜。

三、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审核并最终完成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5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生产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5173L

名称: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新民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59.1604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2年01月28日

营业期限:2002年01月28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验范围:一般项目: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胶带,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橡胶制品、粘胶制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胶带原纸,离型纸,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离型膜、包装材料,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 4050 万元人民币及 1800 万美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在期限内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辽宁新华龙法定代表人代表辽宁新华龙在相应授信文件和其他附属法律文件资料上签字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40%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59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40%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城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城国际”)拟以(基准日股权价值28625.27万元+期间净资产变动值,期间是指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为对价收购PYI Corporation Limited所持有的Paul Y. Corporation Limited(保华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间接收购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股权。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间接持有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股权。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在原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交易各方无法完成股权交割。2020年4月16日,明城国际有限公司与 PYI Nantong Port Limited、PYI Corporation Limited签署了《延期函》,交易各方同意延期进行交割。

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7日、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临2019-03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情况公告》(临2020-039)。

二、交割完成情况

2020年7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城国际有限公司已完成收购Paul Y. Corporation Limited(保华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割手续,公司已间接持有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股权。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0-033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68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8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46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伟

电话:0523-89719161

邮箱:jcyy@jumpcan.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龙伟、夏荣兵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82492260

邮箱:yuanxinyi@htsc.com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7月16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20-05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和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临2019-067)。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的情况

2020年7月14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8,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在到期日之前将会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也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城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以22.32亿元向其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房产”)及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绿谷”)各51%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

二、进展情况

公司与商城控股于近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商城控股支付的22.32亿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城房产、浦江绿谷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说明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0-02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书》【(2020)沪02执833号】。

一、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上海啸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海啸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责令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履行下列义务:

1、支付押金及租金的预付款人民币10,800,000元、解除合同补偿金人民币15,100,0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2、支付执行费人民币93,300元。

二、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知悉该《执行通知书》内容,管理层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解核实,现作情况说明如下:

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从未与上海啸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公司未授权任何人与上海啸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过《商铺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也从未收取上海啸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押金及租金预付款,上海啸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后,公司从未收到过法院发送的诉讼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调解书上载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非本公司员工,公司也从未授权有关人员代理参加诉讼,上述行为是有人假借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个人行为。现冒充代理人因涉嫌犯罪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跟进该事项,经申请,目前执行已中止。本次事项目前对公司利润尚无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中山金马 公告编号:2020-067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行业下游企业复工时间延迟,公司产品交付延期,导致公司短期业绩承压,一季度亏损2,258.16万元。

2、自第二季度起,公司经营情况稳步发展,订单新增情况良好,生产满负荷运行,营业收入呈逐月上升趋势,业绩表现较第一季度有明显改善和提升;但由于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主要以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为依据来确认,部分项目虽已完工,其销售收入仍未能在本报告期内确认,故公司第二季度的盈利尚无法完全弥补第一季度造成的亏损。整体而言,预期公司未来业绩将持续向好。

3、预计2020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65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2020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48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因公司业务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通常来说,公司营业收入及相应销售回款上半年较少,但期间的相关费用并没有减少,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较大,上半年净利润一般少于下半年。

2、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一季度各项业务开展进度停滞或放缓,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有序复工复产。二季度公司各项业务已经基本恢复正常,市场开拓等工作有序推进,相关收入、效益逐步体现,经营计划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3、公司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600万元左右。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0年上半年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京津冀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下调较慢和第二季度北京疫情的反弹影响,公司相关产业及其上下游节后复工复产延迟,人们出行减少,沥青需求整体延后,导致报告期公司沥青供应链、汽车客运等业务实现收入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下降。

2.公司始终密切关注疫情对公司业务的市场影响和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情况,下半年,公司将在稳定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等业务的基础上,抢抓国家加强基建等稳增长经济的历史机遇,着力发展沥青供应链等现代物流业务,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0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0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488,39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5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球爆发的影响,公司部分国内外项目出现延迟执行等情况,对业绩造成了较大影响,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利润相应减少。

2、由于公司持有的安东油田服务集团的股票市值在2020年上半年下降幅度较大,公司虽已使用双限期权工具对近60%的股份进行了风险对冲,但剩余部分仍受到股价波动的影响,导致此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公司利润约5,5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0年半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0-05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7,451,77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宇、甘洪亮

电 话:0553-5772627

邮 箱:xinlongdsb@126.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熊岳广 吴雅宁

联系人:范晓玥

电 话:010-59562458

邮 箱:fanxyavicsec@126.com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0-91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金洲,股票代码:000587)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2020年7月2日一2020年7月15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0-036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35),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该公告中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录入有误,现做如下更正:

公告原文: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更正为: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孟庆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王文权、姜涛、张国军、付于武因会议冲突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姜志刚因事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推荐王绍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庆春、刘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达制造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达制造诉讼结果的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20-020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菲达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制造”)为被告(反诉人)。

● 涉案的金额:交货违约金1,710,787.52元(暂计)、经济损失725,730.00元(暂计)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是。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起诉

原告:诸暨市乾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升机械”)

被告:诸暨菲达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诉时间:2020年3月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浙江省诸暨市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逾期交货违约金暂计1,710,787.52元、经济损失暂计725,730.00元等。

(二)反诉

反诉人:诸暨菲达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诸暨市乾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反诉请求:被反诉人支付合同款1,726,974.1元及其利息损失等。

上述起诉、反诉情况详见于2020年4月1日披露的临2020-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二、一审判决

近日,公司收到(2020)浙0681民初2977号《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菲达制造应赔偿乾升机械违约金692,640元,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2.乾升机械应支付菲达制造货款251,586.40元,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上述两项折抵后,菲达制造应支付乾升机械441,053.60元。

3.驳回乾升机械与菲达制造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及反诉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24,409元,由乾升机械负担14,409元,由菲达制造负担10,000元。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如按上述判决履行,预计将减少本公司本期损益72.6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如后续有重大进展或变动,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持续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