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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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期公司股票涨幅较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投资风险:

● 控制权转让事项风险: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涉及股份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和表决权放弃等安排,交易事项较为复杂,其中宏坦投资本次控制权转让交易后直接持股比例仅为5.53%,持股比例较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完成合规性审核后才能办理股份登记过户,因此交易双方尚未完成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程序,《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中所约定的事项尚未生效,公司控制权转让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风险: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仅披露了预案,公司尚未聘请审计和评估机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开展,根据预案披露的伯坦科技一季度财务数据,其2020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13.65万元,净利润为-869.1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伯坦科技的实际经营情况尚未披露,交易双方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双方最终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公司业绩风险: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42,289,448.89元,净利润5,977,659.26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29.95%、32.65%,后续存在一定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价格较7月1日收盘价涨幅已达61.15%,涨幅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7月15日触及异常波动情形,2020年7月16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公司近期股票价格涨幅较大,现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一、控制权转让事项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及大股东奚方、丁煜于2020年7月5日与青岛硅谷天堂宏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坦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奚方、丁煜分别与宏坦投资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控制权转让交易”)。本次控制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宏坦投资将持有公司5.53%的股权并拥有26.95%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合计持有公司26.61%的股权,继续保留15%的表决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林江和李国祥。

本次控制权转让交易涉及股份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和表决权放弃等安排,交易事项较为复杂,其中宏坦投资本次控制权转让交易后直接持股比例仅为5.53%,持股比例较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完成合规性审核后才能办理股份登记过户,因此交易双方尚未完成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程序。《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中所约定的事项尚未生效。公司控制权转让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风险

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以上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杭州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坦科技”)主要从事换电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换电核心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为相关产业链组成单位提供换电网络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同时参与整车厂商部分车型的合作研发与销售。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筹备时间相对较短,目前仅披露了预案,公司尚未聘请审计和评估机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开展,根据预案披露的伯坦科技一季度财务数据,其2020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13.65万元,净利润为-869.1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伯坦科技的实际经营情况尚未披露,交易双方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双方就最终交易条款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业绩风险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42,289,448.89元,净利润5,977,659.26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29.95%、32.65%,后期经营业绩可能存在受新冠疫情、宏观经济导致市场需求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风险。

四、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价格较7月1日收盘价涨幅已达61.15%,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