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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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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2020-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有财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李有财先生于2019年7月15日与华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5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近日,李有财先生与华安证券进行了前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6.34%、13.53%和12.3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2.27%的股份,上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上表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和江美珠女士“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董监高锁定股(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李有财先生基于个人财务安排,对前期已质押股份办理延期购回业务,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李有财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

2、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延期购回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延期购回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及分公司、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自2020年4月1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6,148,369.47元(实际已到账金额为人民币4,274,491.43元),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2,406,266.99元(实际已到账金额为人民币532,388.95元),政府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及其它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3,742,102.48元。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确认及处理。截至本公告日,2020 年度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1,237,404.8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自2020年4月1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缴纳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事宜,按月计提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2,406,266.99元,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收到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实际拨付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人民币532,388.95元。该等政府补助系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具有可持续性。

该等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确认及处理,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具体如下:

(二)政府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及其它各项政府补助资金

自2020年4月1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已收到政府科研项目及其它各项政府补助资金11笔,合计人民币3,742,102.48元。该等政府补助均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该等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确认及处理,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具体如下: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策补助,其中,计入“其他收益”6,148,369.47元,计入“营业外收入”0.00元。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20年利润产生的影响金额为6,148,369.47元。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