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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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2020-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4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金正;证券代码:002470)于2020年7月21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中“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7月19日、2020年7月20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12.04%”现更正为“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0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12.04%。”更正后的公告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金正;证券代码:002470)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0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12.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0年 6 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9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30 日开市始停牌,自 2020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4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金正;证券代码:002470)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7月19日、2020年7月2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12.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0年 6 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9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30 日开市始停牌,自 2020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