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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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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彭博巴克莱国开行债券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前端收费

注:1、M为申购金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Y为持有期限。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申请份额以各产品相关公告为准。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6、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7、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如遇旗下基金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则基金转换时的申购补差费按照优惠后的费率计算,但对于通过销售机构网上交易提起的基金转换申请,如本公司未作特别说明,将不适用优惠费率。

9、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

截止公告日管理人旗下的FOF基金、LOF基金、ETF基金、QDII基金、部分债券基金、部分混合基金、部分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包含以下产品: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工银瑞信智远动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工银瑞信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后端)、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景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安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开元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等。

2、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目前,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办理转换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将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赎回本基金。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5、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经协商招商证券自2020年7月27日起暂停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纯债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19153)。当前持有该基金份额的客户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招商证券自2020年7月27日起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新华纯债添利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09104)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3)投资者自2020年7月27日起可通过招商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招商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招商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上述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招商证券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招商证券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证券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招商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2、招商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00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基金转换业务交易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及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请参考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方不满足本状态要求,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基金转换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转入基金。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本收费模式的限制。

9、当投资者将持有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转出相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招商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达资源,证券代码:000603)于2020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36),该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0年8月22日,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前公司未向任何方提供尚未公开的2020年半年度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融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中融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7日证监许可〔2020〕1372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14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本基金场内简称为“中融创业”,基金代码为“168207”,深交所挂牌价为1.000元,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均可办理本基金认购。上述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18日发布的《中融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融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最新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rfunds.com.cn)咨询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两项国家标准获批准发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22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两项国家标准获批准发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4号、2020年第8号,我公司参与制定的《功率提取联轴器通用技术要求》、《高弹性橡胶联轴器试验要求及方法》两项标准已获批准发布。

其中,《功率提取联轴器通用技术要求》实施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标准编号为GB/T 38601-2020;《高弹性橡胶联轴器试验要求及方法》实施日期为2020年11月1日,标准编号为GB/T 38768-2020。

详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http://www.sac.gov.cn/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4号、2020年第8号。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暂停销售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新增销售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23日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3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根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0年7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增加长江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投资者可以通过长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交易的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同时,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转换范围,请参看本公司相关公告及业务规则。

二、优惠方式:

自2020年7月2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长江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三、咨询方式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8-95522

网站:www.tkfunds.com.cn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江证券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长江证券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本公司及长江证券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不存在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半年度经营和业绩情况与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7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xc-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75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裁李丰勇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近日,公司收到李丰勇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李丰勇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5,0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李丰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股份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20】0875号工作函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今日,你公司公告称,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锦泰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另外,公司至今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和终止上市风险。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公司此次资产收购事项,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签订正式协议,收购资金也主要源于银行贷款,该事项存在不确定。请你公司尽快聘请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全面评估风险,充分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行,包括是否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是否具备现金支付能力等。请公司充分提示本次资产收购存在的风险,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请你公司严格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合法合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及存在的相关风险。

三、目前,你公司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若你公司未能在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或披露的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请你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勤勉尽责,尽快完成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同时充分披露存在的暂停上市风险和终止上市风险。

上述事项是对上市公司股价及投资者预期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22日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0-03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20-043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筹划资产收购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0-055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筹划资产收购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

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