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0-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

注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4: 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说明书承诺效益为22,903.34万元。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公司对此项目承诺效益将会进行调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

注5: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于2018年底基本建成,由于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国内外市场有所影响,市场价格波动,效益低于预期。

附件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9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3、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9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成都分所(以下简称“成都分所”)具体承办。成都分所于2007年成立,负责人为申军。成都分所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橡树林路189号瑞升国际中心26F。成都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1,126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转出161人、增加24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8 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1亿元。2018年度承接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39家,收费总额1.2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95.69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申军: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严雄: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8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王皓东: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含内控)为人民币70万元,与2018年度一致。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独立地实施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出具的2019年相关审计报告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上接78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审字[2020]518Z0540号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169号《备考审阅报告》、;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通评报字[2020]12147号《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重组事项编制的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7月 28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0-054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3日

至2020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7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1~12、14~18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14~18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8月12日10:30-16:30

(二)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0991-5873797

传真:0991-5873797

电子邮箱:zqb@xjdxjy.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830000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后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0-055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新交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赣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致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宏精密”) 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2020年4月13日,德新交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7日,德新交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在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进行了提示,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并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月 28日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0-008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结果,以及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而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并备案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7月23日领取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90571325M

名称: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佐元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壹佰伍拾贰万贰仟元人民币整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金属结构件、工位器具、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加工、销售;五金交电、五金工具、建材、通用设备及备件、仪器仪表、计量衡具的批零兼营;电线电缆(需办许可证的产品除外)生产储藏;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不含分销);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的铸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原指定高启洪先生和吴彦栋先生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持续督导期限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020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泰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高启洪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委派嵇志瑶女士接替高启洪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嵇志瑶女士简历附后)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吴彦栋先生和嵇志瑶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嵇志瑶女士简历

嵇志瑶女士,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注册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嵇志瑶女士200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主持或参与完成了栋梁新材2006年IPO项目、南洋科技2010年IPO项目、华伍股份2010年IPO项目、百达精工2017年IPO项目,并主持或参与完成了华菱管线2004年可转债项目发行工作、杉杉股份2005年配股项目、亿利洁能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南洋科技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及2012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棒杰股份2014年配股项目、百达精工2019年可转债项目,有18年投行工作履历,完成多个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在项目执行和资本市场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335 证券简称: 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3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台山市骏力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台山市骏逸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通知。经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2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由“王国盛”变更为“雷彩容”,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后,2家子公司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一、台山市骏力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台山市骏力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MA53XYR70M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台山市台城西湖工业区兴业路9号办公楼A1二楼(一址多照)

5、法定代表人:雷彩容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陆佰万陆仟元

7、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台山市骏逸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台山市骏逸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MA53XYY16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台山市台城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国际路1号

5、法定代表人:雷彩容

6、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肆佰肆拾陆万柒仟叁佰元

7、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7月23日,7月24日,7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7月23日,7月24日,7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以及与相关事项有关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 月28日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设立公司名称:江苏鑫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森科技”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在江苏省东台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鑫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鑫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方式提升各项业务板块的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助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设立全资子系公司发展所需,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新设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5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