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65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615号文核准,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3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300万张,期限为6年。减除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6,688,679.2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3,311,320.7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9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51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甲方一)及全资子公司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甲方二)于2020年7月24日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乙方)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一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7909576110303,截止2020年7月8日,专户余额为295,230,000.00元。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7913647810501。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智能无线电声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二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4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3、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66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现场出席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名(邱武、王天生、王永、马传刚、刘碧龙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晖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会议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开来”)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东莞开来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东莞开来进行增资,用于项目投资建设。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来源为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8月12日下午14:30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7日,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三、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67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子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会议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开来”)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东莞开来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东莞开来进行增资,用于项目投资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68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

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拟签署

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落实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瀛通通讯”)发展战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开来”)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东莞开来将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投资的计划总投资额为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东莞开来进行增资,用于项目投资建设。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协议对方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项目

实施主体: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从事智能制造项目,研发生产和销售有线话务耳机、高保真立体声音乐耳机、无线蓝牙降噪耳机、TWS(真无线立体声)耳机、智能音频产品,充电数据线、高频高速传输数据线,塑胶模具,注塑成型产品,自动化生产设备,SMT贴片加工,智能音视频家居产品。

三、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将对东莞开来进行增资,东莞开来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沙湖口)工业干道36号(厂房一)

法定代表人:左贵明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耳机及线材、电脑周边设备连接终端、影视及音频设备、线圈、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精密电子产品模具、精密注塑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家电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产品、电子消费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增资前东莞开来注册资本为6,118万元,增资后东莞开来注册资本为11,118万元。东莞开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东莞开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商业信用,目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四、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乙方: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名称: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

第二条 项目从事产业内容:研发生产和销售有线话务耳机、高保真立体声音乐耳机、无线蓝牙降噪耳机、TWS(真无线立体声)耳机、智能音频产品,充电数据线、高频高速传输数据线,塑胶模具,注塑成型产品,自动化生产设备,SMT贴片加工,智能音视频家居产品。

第三条 项目(内资)投资总额:伍亿壹仟万元人民币(小写:¥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价款等)叁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小写:¥32000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位置和面积:项目位于(详细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总用地面积41339.65平方米,约折合62.01亩(以实际出让为准)。

第五条 土地性质、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以项目地块实际出让条件为准):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3.0,处于工业红线范围内,出让期限50年。

第六条 取得方式:甲方以“招拍挂”方式推出土地,乙方必须按市“招拍挂”制度的要求自行依法参与项目土地的竞拍。

第七条 土地价格:土地价格最终以招标挂牌拍卖成交价和乙方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 土地交付:招拍挂完成后,按照东莞市土地出让交付有关程序完成。

第九条 付款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地价款。

第十条 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项目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竣工,并通过验收投产。投产后12个月内进入达产期,乙方须在达产前完成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内容。(动工时间和竣工时间须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致)

第十一条 投资强度: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822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16万元人民币(7740元/平方米)。

第十二条 产出比:乙方承诺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产出比采用三年移动平均计算方式,每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每亩1200万元人民币(计算说明:

第1、2、3年的平均数要达标,第2、3、4年的平均数要达标,如此类推。具体产出比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 财政贡献:乙方承诺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税收采用三年移动平均计算方式,每年财政贡献总额不低于每亩100万元人民币(计算说明:第1、2、3年的平均数要达标,第2、3、4年的平均数要达标,如此类推。具体税收额以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科技指标:乙方承诺项目自投产之年起,每年度研发投入(R&D)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8%(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拥有量不低于3件(选填)。

第十五条 能耗要求:乙方承诺项目自建成投产之年起,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需符合东莞市常平镇的相关控制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需符合东莞市相应行业的工业能耗控制标准,并优于东莞市相应行业的增量准入评价值。

第十六条 乙方实际产出比、财政贡献、研发投入未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停止实施或追索收回甲方给予本项目的优惠政策和奖励。

第十七条 违约补缴

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纳税,如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本协议第十二、十三、十四条约定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每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产出比违约金计算方式:年度违约金额=(约定总产出-年实际产出)×2.5%。

(2)税收违约金计算方式:年度违约金额=(约定总财政贡献-年实际财政贡献)×25%。

(3)研发投入违约金计算方式:年度违约金额=(约定研发投入-年实际研发投入)×25%。

以上违约补缴约条款乙方应根据地块出让年限履约。乙方在同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如多于一项约定效益指标达不到协议要求的,取违约补缴金额最高的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 项目回购

如乙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在出现该情况后,按原土地价款(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价为准,不包含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量费、不动产登记费和不动产权证书费等乙方应当缴纳的税费)乘以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占约定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的比例为回购价格收回项目土地[回购价格=原土地价款×(《不动产权证书》所载的土地使用年限-项目用地已出让年限)÷《不动产权证书》所载的土地使用年限],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1)如乙方在项目进入达产期后第二个完整会计核算年度起,连续五年财政贡献未达本协议要求50%的,或拖欠违约金2年以上的。

(2)擅自改变本项目用地的土地用途或产业类型。

甲方按本条约定提出购回项目用地的,乙方不得拒绝,并应在60日内无条件地签署相关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配合甲方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如果企业是在诚信守法、努力发展经营的前提下,由于经济环境或行业因素影响项目未按本协议要求达产达效的,可向甲方申请暂缓执行。

第十九条 闲置土地处理

乙方存在闲置土地情况的,除应按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报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予以处置。

(一)因乙方原因乙方在项目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二)因乙方原因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投资总额比例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

甲方有权在出现上述情况后报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理:

(一)对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项目土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行有关程序后,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向乙方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项目土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行有关程序后,无偿收回项目土地使用权。项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第二十条 如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1)如乙方的未能如期投产,或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等指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评价标准的。

(2)乙方触犯本协议第十七条违约补缴条款后,拖欠执行或拒绝执行条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需要转让本项目土地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该第三方应书面承诺遵守《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或《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书面向甲方承诺财政贡献等指标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一)乙方负责组织该第三方与甲方签订协议,约定由该第三方承接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

(二)若乙方没有组织该第三方与甲方签订上述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并有权向乙方追究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因重大自然灾害、法律法规重大调整、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甲乙双方不能正常或者完全履行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办法,包括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等。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主张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中财政贡献指会计年度内企业在所在园区、镇(街)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总额(不含关税)。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中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

第二十六条 工业用地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需及时纳入工业投资统计。

第二十七条 参与协议制定和审核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协议中的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密本协议内容及其在本项目协商、签订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工作机密和商业秘密,违反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双方约定的工作事项终止或完成后,本协议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除非相关信息已因合法原因而对外披露或进入公知领域,以及双方一致认为该等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双方因接受司法机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之调查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的,不视为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双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披露保密信息的,不视作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二十八条 外资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甩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将有效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现有空间紧张、产能无法满足需求的限制。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将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发展布局,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

六、项目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所需土地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存在未能按预期取得土地风险。如公司最终未能按计划取得土地,将导致项目实施受到重大影响。

(2)本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可能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3)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来协议履行以及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4)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指标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该项目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本协议中关于乙方项目每亩产值及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69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3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70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通通讯”或“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1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减除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6,688,679.2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3,311,320.7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9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51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瀛通通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瀛通通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瀛通通讯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71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的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上午9:15至2020年8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7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00审议《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69-83330508

2.传真:0769-83937323

3.邮箱:ir@yingtong-wire.com

4. 联系人:曾子路、罗炯波

本次会议期间,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1”,投票简称为“瀛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召开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有效期限:

股东代码: 授权日期:

股份性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