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8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Frank Engel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8月13日下午14:30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8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2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8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Frank Engel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Frank Engel先生简历
Frank Engel先生,1962年4月生,德国国籍,德国Wolfenbüttel专业技术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后担任大众汽车集团德国开姆尼茨工厂规划主管,德国沃尔夫斯堡大众品牌零部件规划主管,上海大众动力总成有限公司总经理,捷克斯柯达汽车零部件生产主管。自2019年5月起,担任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零部件、物流与质保部门。
Frank Engel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8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0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62,926,000股新股。公司本次配股实际配售260,230,819股,每股配售价格为13.69元,募集资金总额3,562,559,91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54,934.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4,97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会验字[2017]531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变更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将募投项目“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磷酸铁锂电池。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73、2018-077)。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2018-121,2018-123)。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和“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8年12月调整为2019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2019-033)。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工程研究总院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调整为2021年6月;将“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调整为2020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上述变更完成后,截至2020年3月31日,各募投项目及其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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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募投项目中“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已于2019年12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确定理财金额、期间以及签署合同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理财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为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建立购买理财产品的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理财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8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3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7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12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华富中债-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4日证监许可[2019] 2172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0年4月3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20年7月30日。根据初步统计,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金额和认购户数均已满足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并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华富中债-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富中债-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并经过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截止日提前至2020年7月28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0年7月28日,并自2020 年7月29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2020年4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介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
2.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001,021-506196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IEE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临-056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IEE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卢森堡政府通知,对受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支持,向未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企业临时待岗的员工及看护人居家看护子女的员工薪酬进行补贴。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所属境外子公司IEE公司截至目前已实际收到卢森堡政府因疫情拨付的薪酬专项补助共计194.4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511.74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IEE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为与工资相关的补助资金,按照准则规定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疫情期间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科目。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计入IEE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金额为194.4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511.74万元(具体按照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人民币金额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事项未经审计,有关本次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05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中国”)的通知,世联中国正在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拟委托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其持有的世联行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停复牌业务》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世联行,股票代码:002285)自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6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23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相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0年7月20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一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或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华富中债-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96,833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3号)核准,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银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088,889股,并于2019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660,888,889股,其中限售股3,29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总计696,833股,锁定期为自股份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0年8月3日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如下:
自所持股份登记在发行人股东名册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紫金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紫金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建投证券对紫金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96,83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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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城地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2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6,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城地股份本次公开发行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7月28日(T日)结束。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现将本次城地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城地转债本次发行12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12,000,000张(1,200,000手),发行日期为2020年7月28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城地转债总计为1,027,031手,即1,027,031,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5.59%。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城地转债总计为172,969手,即172,96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41%,网上中签率为0.00228593%。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7,718,116户,有效申购数量为7,566,680,894手,配号总数为7,566,680,894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7,566,680,893。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7月2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0年7月30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如下:
■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城地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7月24日(T-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299弄浙铁绿城长风企业中心3号3层
电话:021-52806755
联系人:陈伟民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219587、021-23219665
发行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6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