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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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云南红塔
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塔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7月31日起,本公司增加云南红塔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云南红塔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云南红塔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云南红塔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云南红塔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云南红塔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云南红塔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云南红塔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云南红塔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云南红塔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云南红塔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云南红塔银行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李光林

联系人:马杰

联系电话:0871-65236624

客户服务电话:0877-96522

网址:www.ynht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银行业A份额、

银行业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业A份额、银行业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 665号)的同意。现将银行业A份额、银行业B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业A

交易代码:150255

(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业B

交易代码:150256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8月5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8月4日,即在2020年8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银行业A、银行业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银行业A、银行业B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0年8月5日终止银行业A、银行业B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665号)同意。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2020年8月7日起,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将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和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具体事宜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停止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银行业”,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银行业A”,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银行业B”。

(2)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B类份额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份额将于2020年8月5日起停止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3)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0年8月5日起停止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转换后的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于2020年8月7日起开始办理转托管业务。

(4)自2020年8月7日起,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20年8月7日起将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业务,同时取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 100 元”的限制。

(5)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份额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和转托管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情,请登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实施转型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2020年7月7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公司已于2020年7月8日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根据《决议公告》,现就转型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已将《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53号(《关于准予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修订后的文件于2020年8月7日起生效。

二、关于本基金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转型选择期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8月4日。

选择期期间,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即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1121,场内简称“银行业”,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以及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基金代码:150255,场内简称“银行业A”)、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基金代码:150256,场内简称“银行业B”)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前,可选择卖出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或赎回、转出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等方式退出。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将最终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仍适用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三、关于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业A份额、银行业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四、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8月5日。自2020年8月5日起停止办理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并自2020年8月5日起停止办理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B类份额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基金转型完毕后,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于2020年8月7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

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成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份额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转换比例=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份额数×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转换比例

基金份额转换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9位,小数点第9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转换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自动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自动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此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就转型后形成的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持有的转换后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将继承其转换前场外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者持有的转换后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的转换后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根据《议案》,转换后的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1、A类基金份额场内场外申购费率相同,均设置为:

2、A类基金份额场外赎回费率设置为:

3、A类基金份额场内赎回费率设置为:

根据有关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后,其原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的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五、关于基金份额转换的特别风险揭示

1、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转换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年基准收益率,但在份额转换后,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金份额,无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安排,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转换后,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前,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或者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合并为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按照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3、转换前存在溢价交易的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前,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转换前以溢价买入,转换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4、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转换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以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因此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转换后发生变化。

5、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后部分投资者可能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有关业务规则,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转换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7、在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六、关于本基金转型后新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2020年8月7日起,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本基金转型后的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其场外简称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C”,基金代码为009860,C类基金份额向场外投资者销售,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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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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