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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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王廷信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曹金其先生、蒋海英女士、翟郁葱女士、黄林涛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3、姜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周洪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核销相关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0-04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增补周洪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为马宏伟先生、姜琳先生、周洪溶女士、蒋建华女士、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其中马宏伟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