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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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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都技术、重庆新科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科技”)申请人民币共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信用账期为提货之日起60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向新华三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上述信用额度在新华三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科研办公楼)佳都智慧大厦6楼605房,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业务流程外包;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计算机房设计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服务;其他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零售;软件零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70.80万元、总负债2,152.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52.80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4,918.0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00.07万元、净利润-100.07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7,070.73万元、总负债2,153.10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负债2,153.10万元,净资产4,917.63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0.38万元、净利润-0.38万元。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剑峰,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9号(谢家湾正街55号万象城项目)华润大厦第33层第8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重庆新科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1,226.46万元、总负债107,468.3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7,468.38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3,758.0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07,401.87万元、营业利润1,089.19万元、净利润897.44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7,077.93万元、总负债74,224.9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4,224.96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2,852.97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4,518.22万元、营业利润-905.11万元、净利润-905.11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华强,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709房,注册资本:40,000万元。新科佳都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统。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2,155.26万元、总负债163,343.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3,111.50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48,811.8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45,797.46万元、营业利润150.79万元、净利润190.79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92,990.81万元、总负债144,582.6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4,331.96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48,408.19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0,805.14万元、营业利润-12.78万元、净利润-12.7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

保证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一: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5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佳都科技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宇视科技即有权直接要求佳都科技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1、被担保主债权为2020年度重庆新科、佳都技术与宇视科技签订的《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渠道合作协议(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渠道合作协议(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协议项下订单以及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在宇视科技处理各类业务发生的全部债权。宇视科技给重庆新科、佳都技术的信用账期为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在宇视科技处提货之日起60天。自本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宇视科技给与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总计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佳都科技自愿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向宇视科技提供最高保证限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宇视科技保管担保财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佳都科技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宇视科技即有权直接要求佳都科技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二)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

受益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

被担保人一: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2,000万元

被担保人二: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8,000万元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佳都科技愿意担保:当重庆新科、新科佳都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履行按期偿还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欠款及支付有关费用等义务时,佳都科技自愿无条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限额叁亿元整。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佳都科技承诺担保协议签订后任何改变佳都科技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佳都科技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佳都科技在收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出具的要求佳都科技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向重庆新科、新科佳都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3.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与重庆新科、新科佳都就双方签署的合同进行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重庆新科、新科佳都与其它主体签订的任何合同不影响本担保函的有效性。

4.如重庆新科、新科佳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破产、重组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佳都科技在此担保书下的责任。

5.佳都科技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佳都科技不得转让到期担保义务。

6.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之继承人(包括因收购改组合并而继承)相应继承本担保协议之权利。

7.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佳都科技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8.本担保书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书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76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00%;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为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1%。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9日

至2020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佳都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佳都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0-082)、《佳都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佳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0年8月18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资本运营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8月18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潘倩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53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