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0-04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20年7月3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8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永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目前董事会成员尚缺1名董事,为了进一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同意提名胡永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会将把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董事会提名胡永恒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关于提名胡永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团队,强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意聘任范东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范东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附胡永恒先生、范东春先生履历
胡永恒先生:男,45 岁,MBA/EMBA,历任伟创力(嘉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豪威科技集团总经理,深圳霸王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哥顿投资控股集团总裁,大通集团总裁,中国广厦控股集团总裁等职务,现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范东春先生:男197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资格。历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会计师、助理工程师,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鹰普集团财务总监,江苏牧羊集团财务总监,沈阳中钛装备集团CFO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0日
至2020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8月5日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联系电话:0415-4146825
传 真:0415-4142821
邮箱:dongban@sgautomotive.com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