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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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2020-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50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新能”)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实现的情况说明议案(调整后)》、《关于定向回购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6日和2019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回购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根据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轩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2019)第410028号),公司对2017年的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华源新能源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03.89万元,小于承诺数36,614.42万元,比当初的预测数差1,910.53万元,原股东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故公司需相应回购注销其业绩补偿股份数量共计6,245,338股,其中振发能源应补偿股份数量为4,488,837股,灏轩投资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756,501股。本次公司仅对灏轩投资需补偿的股份1,756,501股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灏轩投资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756,501股,占公司总股本824,283,865股的0.213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4,283,865股变为822,527,364股。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

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