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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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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57 公司简称:厦门象屿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可续期信托贷款和长期含权中票持有人的税后利息6,791.16万元,扣除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876.75万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可续期信托贷款和长期含权中票及利息的影响。

(2)本报告期因回购股票存在库存股,故产生稀释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无。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公司未知股东持股的托管情况。

2.4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单位:亿元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三业务概要

重要内容提示:本期新增了对公司风险管控体系的说明,详见“3.2主要业务及支撑平台”之“(3)准确识别、日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3.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厦门象屿是中国领先的供应链投资运营服务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以“立足供应链,服务产业链”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以“打造互利共赢的绿色供应链”作为自己的企业使命。

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行业的集中度持续提升,日趋集成化和专业化,多元综合服务及全产业供应链服务成为产业型客户的核心需求。公司通过整合“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打造“四流合一”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沿着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服务,为客户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采购分销、门到门全程物流、库存管理、供应链金融、信息咨询等全价值链流通服务,形成具有厦门象屿特色的“产业全链条服务模式”。该模式成功运用到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化工等产业服务中,满足了客户“稳定货源、降低成本、控制风险、综合服务”等核心诉求,在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促进了全产业链价值的提升,进而分享增值收益。

以服务粮食产业链为例,公司已形成集种肥服务、农业种植、粮食收储、物流运输、原粮供应、粮食加工及农业金融等于一体的服务布局,实现粮食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体系。在产前,公司为农业生产提供种子、化肥、农机、农资等配套服务;在产中,形成“自种+合作种植”双轮驱动的种植业务模式,并进一步探索“产业联盟订单”模式;在产后,依托9大粮食收购、仓储、物流基地和北粮南运物流服务体系,提供粮食收购、筛选、烘干、仓储、运输等服务,为温氏、双胞胎、海大、益海嘉里等大型养殖、饲料和深加工企业提供一体化原粮供应服务。

图1:粮食全产业链服务模式

在服务粮食产业链取得成功后,公司将“产业全链条服务模式”向黑色、铝、煤炭等产业链复制,均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具有细分产业特色的供应链服务产品:

(1)服务黑色产业链方面,在原辅材料采购供应、产成品销售、运输配送、仓储等一条龙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入场监管的方式管控风险,打造出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

图2:黑色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

(2)服务铝产业链、煤炭产业链方面,通过与上下游客户达成战略合作,锁定优质采销渠道,依托大跨度、多环节的物流服务能力开展供应链服务,铝产品跨省流通服务量和煤炭进口量均稳居全国前列。

(3)服务化工产业链方面,为客户提供集采销、资金、物流、衍生品与信息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聚酯、塑料等产品业务量位居全国前列。

3.2主要业务支撑平台

公司致力于构建“四流合一”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不断强化“物流、科技、风控”的支撑作用。物流方面,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连接海外的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科技方面,积极向数智化转型,着力构建智能化信息科技体系;风控方面,始终秉持风控意识、底线思维,全面风险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1)覆盖全国、连接海外的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

公司居2020年中国物流企业50强第2位,2019年全国仓储企业100强第2位,是国家5A级物流企业。

公司通过自有与外协相结合、轻资产与重资产相结合的方式,串联“公、铁、水、仓”,形成覆盖全国、连接海外的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包括贯通中西、串联南北的铁路运输网络,辐射全国的公路运输网络,立足国内主要口岸、延伸至“一带一路”沿线的水路运输网络,覆盖东部沿海、中西部大宗商品集散区域的仓储集群,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全流程、定制化的大宗商品物流服务和多式联运综合解决方案。

图3:覆盖全国、连接海外的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

(2)正在构建、初步成型的智能化信息科技体系

依托海量的业务数据、庞大的客户资源、丰富的应用场景,公司积极向智能化转型,已逐步构建了涵盖决策分析、职能保障、业务运营在内的智能化信息科技体系,通过业务环节可视化、内部运营管控精细化、数据挖掘分析深度化,实现业务模式的优化升级。

业务运营方面,已完成采购分销服务平台、智慧物流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包括仓储管理、运输管理、集装箱管理、铁路货代、海运货代等模块,并基于此在PC端和移动端开发了采购分销服务门户和智慧物流服务门户,实现了业务流程和客户关系维护线上化,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职能保障方面,通过涵盖财务管控、人力资源管理、客户关系、风险管理、设备与资产管理等模块的一体化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管控水平,对业务运营形成全方位支撑。

产业研究方面,已成立了覆盖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化工三大品类的研究团队,拥有超50名专职研究人员,并与知名投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密切跟踪产业趋势,已完成金属矿产、能源化工、农产品等产业链数据库的搭建,形成数据价值的累积。

决策分析方面,通过企业经营分析系统、客户分析与大数据运营系统,对海量业务数据和庞大客户资源进行有效梳理、分析和深度挖掘,服务公司经营决策,助力战略落地。

(3)准确识别、日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已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形成具有厦门象屿特色的风险识别及应对手段。

公司牢牢把握住风险管控体系的基础:①将中国广大的制造业企业作为目标客户,构建起稳定的上下游渠道,确保经营需求和客户信用可控;②将“流通性强且易变现”的大宗商品作为主营产品,确保经营产品可通过自有渠道快速变现,保证流动性和高周转;③通过对主要业务板块、主要经营产品进行多维度组合,避免单一业务、单一产品占比过高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在具体业务经营中,公司始终秉持风控意识、底线思维,将风险管理作为核心生产力,目前已形成三道风险管理防线:一线业务部门(第一道)、总部职能部门(第二道)、总部审计部门(第三道)。在各道防线中,公司充分借助智能化信息科技体系、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完善的风险管控制度、专业的风险管控人员,对企业经营风险、客商资信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货权管控风险等进行准确识别和管控,争取确保每笔交易全程风险可控。

图4:业务过程中碰到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手段

由于大宗商品的交易特点,以及采用期货套保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的客观需求,公司在财务指标上体现出“低毛利、高周转、非经常性损益大”的特点。公司借助全面风险管控体系,有效应对各类风险,坏账损失占营业利润的比例逐年降低,归母净利润逐年增长,ROE水平不断提升,风险管控成效不断彰显。

3.3行业情况说明

(1)后供给侧改革阶段,过剩产能出清,产业竞争格局改善

2019年以来,黑色、煤炭等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入深水区,过剩产能陆续出清,新增产能受到严格管控,产业发展向高质量转型,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竞争格局大幅改善。

以黑色产业链为例,2015年,中信焦炭板块、钢铁板块利润总额分别为-88.99亿元、650.70亿元,亏损严重,随着产业链的整体改善,2018年中信焦炭板块、钢铁板块利润总额分别升至78.78亿元和1,316.17亿元。

上游大宗商品生产企业盈利状况和竞争格局的改善,客观上为向供应链环节释放更多利润创造了前提,此外,产业集中度的提升将带动供应链服务行业集中度的快速提升,头部供应链企业有望依托更大的竞争优势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2)现代供应链成经济重要抓手,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市场空间广阔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提出了“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的明确目标。

纵观2019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内外部风险与挑战并存,国际贸易增长进一步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商务部指出发展现代供应链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是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领域。

建设现代供应链已经成为新时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对供应链行业的日益重视,行业市场空间日益广阔。

(3)新兴科技层出不穷,数智化发展势不可挡,供应链行业迎来机遇与挑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指出,未来的全球供应链将呈现很多新的发展趋势,中国应利用好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机会,提升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5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无车承运人等道路货运新业态”“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以规范“互联网+”物流新业态发展。

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供应链行业新模式、新业态的持续涌现,数智化发展势不可挡,供应链行业迎来机遇与挑战,新兴技术与供应链行业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供应链行业参与者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厦门象屿作为领先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商,构建了“四流合一”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应用,努力在数智化转型的趋势中迎来更大的舞台。

3.4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五个方面:

(1)渠道和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产业资源、流量资源。通过与上下游客户、资金提供方、技术支持方、物流服务商等主体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构建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渠道,形成了通过资金优势、产业优势、规模优势和营销渠道优势,整合客户渠道、物流资源、商品流量和信息资源的专业能力。

(2)网络化物流服务能力

近年来,公司通过轻资产整合和重资产持有并重的方式,加强对关键性、稀缺性物流节点的把控,以点带线、以线成面,建起连接国内外产区与销区之间的流通桥梁,形成了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物流服务能力由公路运输、进口清关、港口装卸等基础服务能力发展为集公铁水多式联运、库存管理、国际物流、金融物流于一体的服务能力。

(3)风险管控能力

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公司不断完善风控制度体系、物流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持续对宏观经济走势、产业发展动态、商品市场行情进行研究,形成了较为领先的风险管控能力,包括库存管理、在途管理、价格判断、资金运筹、产业研究、客户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等。通过领先的风险管控能力,有效控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对的各种风险,同时对外输出服务,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提高业务粘性,创造增值价值。

(4)专业化的供应链服务团队

公司通过构建供应链价值生态圈,不断汇聚优秀的供应链服务团队,他们运作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对大宗商品市场具有深刻的理解,具备针对客户需求设计专业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的能力。

(5)智慧供应链服务能力

公司始终将信息化、科技化建设作为战略工作重点,积极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了涵盖决策分析、职能保障、业务运营在内的智能化信息科技体系,通过业务环节可视化、内部运营管控精细化、数据挖掘分析深度化,实现公司内外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科技驱动。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4.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结果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2亿元,同比增长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亿元,同比增长18.11%;净资产收益率5.56%,同比增加0.58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28元,同比增长21.74%;毛利率1.66%,同比减少1.58%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收入准则影响,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产生的物流费用从销售费用核算调整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2020年二季度,受益于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支撑,稳固的上下游渠道和客户粘性,核心业务模式复制推广以及服务链条延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3亿元,同比增长37%,环比增长44%(本段环比变动均指2020年二季度较2020年一季度的环比变动,如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2020年二季度营业收入-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亿元,同比增长33%,环比增长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94亿元,季度末资产负债率环比减少1.22个百分点。

1、分行业经营结果

(1)大宗商品采购分销服务

报告期内经营货量超8,700万吨,同比增长21%;实现营业收入1,585亿元,同比增长30%;毛利率1.30%。

金属矿产供应链方面,经营货量约5,0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超1,100亿元,同比增长43%;毛利率1.12%。其中黑色金属供应链经营货量超3,400万吨,同比增长76%,实现营业收入近700亿元,同比增长44%;铝产品供应链经营货量近690万吨,同比增长38%,实现营业收入近220亿元,同比增长64%。

农产品供应链方面,经营货量近580万吨,同比增长29%;实现营业收入超130亿元,同比增长24%;毛利率3.22%。其中粮食供应链经营货量超48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超80亿元,同比增长均超20%。

能源化工供应链方面,经营货量超3,200万吨,同比增长32%,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毛利率1.15%。其中煤炭供应链经营货量超2,8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超170亿元,同比增长均超30%;化工供应链经营货量近4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

(2)大宗商品物流服务

综合物流方面,“中国一印尼”国际物流线路完成运输量366万吨;长江及沿海T型水域运输量524万吨;进口清关量195万吨,同比增长30%,其中塑化产品进口清关量117万吨,位居全国前三位。

农产品物流方面,国储粮平均仓储量约940万吨,同比下降12%;在北方港口完成粮食下海量超250万吨,在沿海及长江流域港口完成粮食到达量约200万吨,均居所在港口前列。

铁路物流方面,完成铁路发送量200万吨,同比下降31%;到达量163万吨,同比保持稳定;实现营业收入4.28亿元,同比下降35%。

单位:亿元,%

注:大宗商品采购分销服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收入准则影响,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的物流费用从销售费用核算调整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2、象道物流和象屿农产经营结果

(1)象道物流

象道物流主营铁路物流服务。2020年上半年,象道物流实现营业收入5.78亿元,同比下降42%;净利润0.10亿元,同比下降89%。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和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影响,业务量同比下滑,叠加资产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支出的影响,导致净利润下降幅度超过营业收入下降幅度。二季度,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和高速公路取消免费政策,象道物流业务量逐步恢复,其中6月份完成铁路发送量40万吨,较2019年6月增长3%;到达量39万吨,较2019年6月增长57%。

(2)象屿农产

象屿农产主营农产品采购分销和物流服务。2020年上半年,象屿农产实现营业收入87.32亿元,同比增长20%;净利润0.92亿元,同比下降31%。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粮食供应链业务持续放量,贡献营业收入超80亿元,同比增长超20%;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储粮食平均库存量约940万吨,同比下降12%,仓储管理补贴标准由74元/吨/年下降为66元/吨/年,导致国储粮食业务净利润同比下滑。截至2020年6月末,象屿农产持有玉米现货库存约140万吨。截至目前,象屿农产已拍得国家临储玉米约200万吨。

单位:亿元

(二)上半年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经济承压、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的外部宏观环境,公司坚守“为中国制造业提供全方位供应链解决方案”的战略定位,着力推动以下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夯实平台化,核心业务模式复制推广显成效

一是依托粮食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勇担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重任。报告期内开展自种+合作(含订单)种植面积超170万亩,同比增长65%;以轻资产运作方式在辽宁、吉林、内蒙古原粮产区增设13家外围合作库点,完善“产地收购+临储拍卖收购+临港收购”的原粮收购模式,粮源覆盖地进一步扩大;在华南、华东、西南地区原粮销售市场的基础上,新增河南、山东等地,打开华北区域销售市场;加大水稻收储力度,2019-2020产季完成水稻收储量超50万吨,同比增长70%,报告期末国储库存约900万吨,其中水稻占比超50%,库存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聚焦核心生产型钢厂客户,复制推广“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新开拓“西王特钢”项目,为客户提供从原辅材料采购供应至产成品分销的全价值链流通服务。报告期内“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近500亿元,同比增长超40%。

三是抓住国家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机遇,复制推广“大型基建项目工程物资一体化供应”模式,先后中标深圳地铁、厦门地铁、京秦高速公路等30余个基建项目。

四是依托物流优势,在铝产品内贸业务基础上,拓展铝土矿、氧化铝进口和铝制品出口业务,形成稳定的铝产品国际采销渠道;聚焦下游终端电厂和上游优质矿山资源,在巩固煤炭进口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拓展内贸煤业务,煤炭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五是获得福建省首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成功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核心企业供应体系,为公司石化供应链、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的延伸和拓展打下坚实基础。

2、强化网络化,多式联运全程服务能力再提升

一是持续整合资源,与中远海体系船公司、招商系港口、北部湾港口、日青连港口全面战略合作,与公司自有的铁路物流体系连接,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北粮南运实现运量超250万吨,氧化铝跨省流通实现运量超130万吨,北煤南运实现运量超400万吨。

二是持续完善铁路物流网络,在象道物流总部设立营销中心,在陕西宝鸡、山东滨州、内蒙古临河等地设立营业网点,提升获客能力,新开发“内蒙古临河-天津”“陕西宝鸡、彬县-云贵川”“广西防城港-四川”“山东滨州-新疆昌吉”等铁路运输线路;上线设备管理系统,加强整体设备的运营调控,提高使用效率。

三是成立网络货运平台运营主体“天津象屿智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并与天津东疆保税区签约,与头部物联网科技企业G7合作开发系统,搭建智能化的公路运输资源整合平台,进一步完善“公铁水仓”的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

3、拓展国际化,一带一路沿线业务布局再突破

一是组建国际化战略工作组,制定国际化业务拓展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和组织保障。

二是聚焦煤炭、铁矿石等核心产品,进出口业务逆势增长,报告期内进出口总额达41.3亿美元,同比增长33%,其中进口34.3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43%。

三是围绕“象屿集团印尼250万吨不锈钢冶炼一体化项目”,开发配套供应链服务,完善在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的物流网络布局,做大做强在东南亚地区的不锈钢产业供应链业务。报告期内该项目为公司带动营业收入超20亿元,“中国-印尼”国际物流线路实现运输量366万吨。此外,公司还开拓了“中国-越南”物流线路,拓展了俄罗斯、中亚至国内沿海口岸、内陆加工集中区的精品班列,累计发运48列。

4、发力数智化,迈向智慧供应链服务新阶段

一是与京东数科、蚂蚁金服、G7等头部企业积极互动,在物联网、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加强合作,推动供应链行业数字化转型,目前已有4家数字化仓库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审核,并荣获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中期“优等”评价。

二是前期开发的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主要业务均完成上线,逐步实现了业务的线上化、可视化跟踪。

三是依托专业的产业研究团队和海量的上下游信息,对价格走势和产业风险进行预警,积极应对了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大宗商品市场的影响,为业务的稳健经营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5、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

一是对内快速反应,抵御疫情冲击,多措并举复工复产,半月内公司总部及主要区域公司复工率即达90%以上;对外充分发挥自身供应链优势积极抗疫,为厂商提供生产防护物资原辅材料供应服务,累计超6,300万元;响应政府号召,累计为租户减免租金近2,500万元;公司及员工捐赠防疫物资和善款金额合计近500万元,公司员工广泛参与到各类疫情防控志愿活动中,累计时长达1,231小时。

二是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缴纳税收约13亿元,并向甘肃省临夏州进行消费扶贫和爱心捐款,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三)下半年公司主要经营计划

一是聚焦核心市场、核心产品与核心客户,继续复制推广“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大型基建项目工程物资一体化供应模式”。

二是完善“粮食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做好约200万吨临储拍得玉米的结算和出库工作,针对新产季到来,做好合作种植回粮,以及粮食收储、收购、烘干、仓储、运输、配送、粮食银行等粮食产后服务工作。

三是持续推动与外部优势物流企业的战略合作,加速关键物流节点拓展。推动收购西北地区铁路货运场站项目落地,以及上海宝山、厦门前场等地冷链物流仓库项目落地,夯实物流多式联运服务平台。

四是持续加大数智化建设力度,与头部科技企业密切合作,加快项目落地,力争在网络货运、智能仓库、仓单流转、供应链金融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是继续做好“象屿集团印尼250万吨不锈钢冶炼一体化项目”的供应链服务,夯实“中国-印尼”“中国-越南”物流线路;对标国际一流企业,提升国际竞争专业能力,围绕一带一路,全力推动国际化业务。

4.2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和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深化供应链综合服务,黑色金属、铝产品、煤炭的业务量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的物流费用从销售费用核算调整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进一步深耕核心产业链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规模扩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退出信托计划导致现金流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较上年同期增加。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出口关税增加。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期货套保业务投资收益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持有的期货套保合约公允价值变动盈利较上期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本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减少。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及违约赔偿金减少。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发生抗疫物资捐献支出及违约赔偿金增加。

2、资产负债表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4.3投资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注:(1)按2020年6月30日的汇率进行计算,1港元=0.9134元。

(2)以前年份注册成立的部分公司于2020年到资2.46亿元(其中涉及汇率换算的按2020年6月30日的汇率进行计算)。

(3)2020年上半年黑龙江象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注销;浙江象屿金伟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正在清算中。

4.4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亿元

2、主要子公司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报告期内相比变动较大的情况说明:

4.5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6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水利

2020 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66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4日上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七名,董事长张水利、董事林俊杰因公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副董事长陈方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陈方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0-067号《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三、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上游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由特定保理公司(特定保理公司之一为公司关联方)进行受让后,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司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0-068号《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为1.85亿元,融资期限5年,利率为浮动利率,首期租赁利率是4.33%/年,后期如遇每个自然年度3月20日LPR与合同当期租金适用LPR相对浮动超过50bp(0.50%),则租赁利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0-069号《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设立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一、 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兴证资管设立的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

二、 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发行总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专项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

2、基础资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3、发行方式

本专项计划拟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在2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对象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对象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6、产品期限

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每期专项计划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7、产品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8、产品还本付息方式

每期专项计划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9、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和交易结构安排的实际需要,选择为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上述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即在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应付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流动性差补义务。

公司亦可通过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认购规模不超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

10、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挂牌、转让和交易。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13、其他

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 授权事宜

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发行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总规模及单期发行规模、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施、挂牌转让安排,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资产证券化挂牌转让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8、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董事长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和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 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五、专项计划审批程序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专项计划作为资产运作模式,其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68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优化现金流,拓宽融资渠道,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上游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 本次专项计划的特定商业保理公司之一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保理”)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后续发行产品时若选择深圳保理作为特定保理商,则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专项计划概述

特定商业保理公司(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声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商业保理服务受让上游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并将此特定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发行总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专项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2、基础资产

上游供应商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3、发行方式

本专项计划拟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在2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对象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对象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6、产品期限

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每期专项计划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7、产品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8、产品还本付息方式

每期专项计划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期专项计划到期一次还本,到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增信措施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增信措施为对于上游供应商对公司的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公司将以出具《付款确认书》的方式成为共同债务人,对下属公司应履行的应收账款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公司亦可通过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认购规模不超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

10、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挂牌、转让和交易。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13、其他

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发行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总规模及单期发行规模、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施、挂牌转让安排,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资产证券化挂牌转让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8、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董事长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和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二、关联关系说明及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本次专项计划的特定商业保理公司之一深圳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深圳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后续发行产品时若选择深圳保理作为特定保理商,则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廖世泽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理业务/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

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保理发生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是根据公司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保理是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最高余额为50亿元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开展。截至2020年6月30日,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及类金融服务的余额为14.75亿元(未经审计),其中,深圳保理为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及类金融服务的余额为14.18亿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金额、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专项计划是一次注册,多次发行,公司在每次发行产品时选择特定保理商之一进行操作。公司与保理公司产生的金融服务费用将根据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及实际产品金额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开展专项计划过程的相关定价充分参照行业的平均收费水平,保证公允性,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专项计划的开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现金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专项计划所需,收费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风险提示

本次专项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专项计划作为资产运作模式,其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0-069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1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1日

至2020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8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水利、邓启东、齐卫东、程益亮、高晨霞、肖静勤、范承扬、张军田、张岳端、陆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stock@xiangyu.cn)的方式办理登记,文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赖晓娟、卢楚琴,电话:0592-6516003,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