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阿拉尔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
纠纷案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202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3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阿拉尔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

纠纷案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前调解。

●涉案的金额:2.69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还款计划,按照会计准则关于其他应收款计提规则进行财务处理。

根据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与阿拉尔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和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泰纺织)于2017年6月18日出具的关于此次交易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现就法院民事调解内容具体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合同主要内容为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经2017年4月新农开发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经过两次挂牌,最终以11.7亿元将标的资产转让给阿拉尔中泰纺织。新农化纤与阿拉尔中泰纺织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与相关《补充合同》,新疆中泰纺织承担此次交易付款的连带担保责任,约定最迟付款日为2018年12月30日,截至目前尚欠新农化纤2.69亿元资产转让款及相关利息(具体详见2020-032公告)。经过新农开发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阿拉尔中泰纺织就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款项进行法院调解程序并形成调解方案》(具体详见2020-037公告)的议案,现新农化纤与阿拉尔中泰纺织、新疆中泰纺织达成诉前调解。

二、调解书主要内容

一是确认截止2020年5月11日,阿拉尔中泰纺织欠付新农化纤转让款本金2.69亿元,双方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涉及的付款利息和其他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新农化纤同意解除对阿拉尔中泰纺织的诉前财产保全;三是第一笔款项于诉前财产保全解除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转让款1000万元、第二笔于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5900万元;第三笔于2021年12月20日前支付1亿元;第四笔于2022年12月20日前支付1亿元。四是以上款项如有一期未按规定的时间支付,则新农化纤有权就全部涉案损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是新疆中泰纺织就阿拉尔中泰纺织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付款担保义务与原协议担保约定不变。六是案件受理费由阿拉尔中泰纺织负担。七是双方就此案无其他争议。

三、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公司将加强与阿拉尔中泰及新疆中泰沟通与协商,积极催收相关款项,加快欠款回收。后续视具体还款进程情况,如对方未能依照《调解书》按期还款,我公司将以强制司法手段切实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根据《民事调解书》,还款期限较长,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部分影响。目前该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期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