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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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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71 公司简称:凤凰光学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亿元,较2019年同期4.95亿元下降2.18%;实现净利润亏损382.42万元,较2019年同期亏损702.71万元减亏45.58%;扣非后净利润亏损1,339.66万元,较2019年同期亏损2,067.83万元减亏35.21%。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充分利用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加快智能化制造改造,推动公司在光学业务的设备更新和智能制造。报告期内,光学组件实现收入1.51亿元,同比增幅21.73%;光学组件业务是公司产业转型的战略主攻方向,上半年保持业务持续成长。

控股子公司凤凰新能源加强成本管控和产品结构调整,报告期内毛利率有所提升。锂电芯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46.5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滑23.12%,实现利润亏损82.92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432.48万元减亏349.5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各项政府补助893.5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有一定影响。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0一031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凤凰光学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凤凰光学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0一032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凤凰光学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凤凰光学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0一033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30号)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01,43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3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403,750.4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8,596,246.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31日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1-0007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19年度使用金额

2019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41,450,161.15元(含预先投入资金置换的2,405,071.50元)。

(三)2020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上半年共使用募集资金74,825,276.2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23,371,608.00 元;此外,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5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初始募集资金存放金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金额。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627.54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5500万元,具体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尚未完成,尚未达到标准产能的达产状态。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到标准产能达产状态,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0一03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作为境内上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执行相应变更。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