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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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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5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长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杨长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长利先生的简历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核安全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其简历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上述4个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尹恩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尹恩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其任职资格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有关尹恩刚先生薪酬和考核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公司规定办理。

尹恩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86)755-84430888

(2)传真号码:(+86)755-83699089

(3)电子邮箱:IR@cgnpc.com.cn

(4)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尹恩刚先生的简历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的独立意见》。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魏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魏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魏瑾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86)755-84430888

(2)传真号码:(+86)755-83699089

(3)电子邮箱:IR@cgnpc.com.cn

(4)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魏瑾女士的简历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的独立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5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2707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遂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审议,选举陈遂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遂先生的简历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四、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5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核安全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具体名单如下:

1. 董事长:杨长利先生。

2. 董事会成员:高立刚先生(执行董事)、施兵先生、蒋达进先生(执行董事)、王维先生、顾健先生、李馥友先生(独立董事)、杨家义先生(独立董事)、夏策明先生(独立董事)。

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李馥友先生(主任委员)、杨长利先生、夏策明先生。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杨家义先生(主任委员)、顾健先生、李馥友先生。

3)薪酬委员会:夏策明先生(主任委员)、王维先生、杨家义先生。

4)核安全委员会:杨长利先生(主任委员)、高立刚先生、王维先生、顾健先生、李馥友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张勇先生、独立董事那希志先生、胡裔光先生、萧伟强先生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届满离任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在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均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任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

1. 监事会主席:陈遂先生。

2. 监事会成员:胡耀齐先生、张柏山先生、朱慧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王宏新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2。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陈荣真先生、杨兰和先生在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届满离任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在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杨长利先生,1964年出生,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杨长利先生在核电、核燃料、科技研发及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96年6月至1997年11月担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于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担任国营405厂副厂长,于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担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于1999年6月至2006年7月相继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与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于200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于2020年1月至2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于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于2020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杨长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长利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高立刚先生,1965年出生,2014年3月起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立刚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04年2月至2008年1月担任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3年10月相继担任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现称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通用核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高立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高立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施兵先生,1967年出生,2014年3月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施兵先生在大型核电公司的财务、会计、审计及管理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于2008年1月至今相继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施兵先生现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施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施兵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蒋达进先生,1962年出生,2018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8月5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蒋达进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35年经验,于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设计院院长;于2011年12月至2018年7月担任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董事;于2012年1月至2018年7月担任阳江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联席公司秘书;于2020年2月至今担任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20年3月至今担任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蒋达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蒋达进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维先生,1970年出生,2020年5月起任本公公司非执行董事。法学博士,经济师。王维先生在法律与司法、资本与投资管理、组织人事、党建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8年起相继担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选办)副处长、干部六处(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和政治部主任。王维先生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维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顾健先生,1963年出生,2020年8月5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顾健先生在核电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拥有逾35年经验,于2005年11月至2016年1月担任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担任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顾健先生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核能发电公司,证券代码:601985)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顾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顾健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李馥友先生,1955年出生,2020年8月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李馥友先生在能源、煤炭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87年1月至1992年5月担任鸡西矿务局恒山煤矿党委副书记、矿务局多种经营处副处长、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于1992年5月至1995年11月先后担任鸡西矿务局穆棱煤矿党委书记、矿长,于1995年11月至2001年8月担任中煤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于2001年8月至2004年12月担任中煤秦皇岛有限公司董事长、秦皇岛分公司总经理,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于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安全监察局局长,于2006年1月至2006年8月相继担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安全监察局局长、生产协调部主任,于2006年8月至2010年9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98;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898)副总裁,于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兼任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于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兼任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508)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10年9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李馥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馥友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杨家义先生,1958年出生,2020年8月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杨家义先生在财务会计、审计、投融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82年7月至1983年9月在山西省榆次市建委任技术干部。于1986年7月至1996年2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经济系历任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系副主任。于1996年2月至2003年12月担任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991,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991)、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578)、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于2003年12月至2010年5月担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总会计师,于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于2014年12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0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179)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杨家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家义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夏策明先生,1957年出生,2020年8月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硕士学位,工程师。夏策明先生在宏观政策、企业监督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82年2月至1994年10月先后担任化工部计划司生产计划处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于1994年11月至2002年11月先后担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政策协调司化建处处长、企业脱困工作办公室正处级干部、企业改革司调研员,于2002年12月至2017年12月先后担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办事处副主任、副局级专职董事、正局级专职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夏策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夏策明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陈遂先生,1964年出生,2017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非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陈遂先生于战略规划、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节能管理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担任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0年9月担任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6年2月担任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担任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担任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中广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000881)董事长,2014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11)的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职工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陈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遂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胡耀齐先生,1966年出生,2020年8月5日起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胡耀齐先生于财务管理、审计、基金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2013年起历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广东恒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日,胡耀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胡耀齐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柏山先生,1971年出生,2020年8月5日起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张柏山先生于财务、成本预算、财务信息化等方面拥有逾25年经验,于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担任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担任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运行财务处处长,2013年5月至2019年11月,担任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1月至今担任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8月至今担任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截至本公告日,张柏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柏山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朱慧女士,1971年出生,2019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朱慧女士在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于2007年6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现称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部主任,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担任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管理高级经理,2011年8月至2014年5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副总监(主持工作),2014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本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2018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审计部主任。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朱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朱慧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宏新先生,1963年出生,2015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学位、馆员(副研究员级)、会计师,王宏新先生还拥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及公司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王宏新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于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治理与商务部专职董事,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专职董事、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16年2月担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担任本公司监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11)的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宏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宏新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5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蒋达进先生于2020年8月5日任期届满后离任。蒋达进先生自2020年8月5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继续履行公司副总裁职责。蒋达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蒋达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蒋达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尹恩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魏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尹恩刚先生及魏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尹恩刚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已就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发的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附件1:董事会秘书简历

尹恩刚先生,1968年出生,2017年10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2020年8月5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尹恩刚先生在财务及审计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于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担任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担任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担任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164)的董事;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11)的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尹恩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尹恩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魏瑾女士,1976年出生,于2019年8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股份财务与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高级经济师。魏瑾女士自2006年8月至2014年4月期间,相继担任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综合审计处处长、经理助理,公司副总审计师兼监察审计部副经理等职务。自2014年5月至2019年12月,相继担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魏瑾女士于1996年7月获得武汉大学信息科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并于2004年12月获得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魏瑾女士于2017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8月5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仁贵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2.00 《关于选举郝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波、武瑶瑶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关于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0年8月5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stone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关于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0年8月5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stone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计划自2019年12月2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2020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其中382,410股未按计划实施减持。

近日,董事会收到董事吴云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吴云义先生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本公司股份6,712,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97%)的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08%)。其中:(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吴云义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08%;

5、减持方式:(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履行承诺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吴云义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人于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吴云义先生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董监高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吴云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促进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设计集团”)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岭南设计集团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岭南设计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2、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为岭南设计集团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岭南设计集团签约的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为岭南设计集团提供5,000万元担保后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公司为岭南设计集团提供的可用担保预计额度为15,000万元。此次担保事项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担保落地、在符合规定担保对象之间调剂额度等的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2号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西座403

法定代表人:董先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园林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绿化养护、植树造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咨询,造林规划,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环保工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市政工程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策划及咨询,城乡规划编制(凭资质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岭南设计的资产总额49,201.32万元,负债总额28,713.95万元,净资产20,487.37万元,营业收入17,862.24万元,利润总额4,394.62万元,净利润3,259.56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岭南设计的资产总额46,028.28万元,负债总额26,388.15万元,净资产19,640.13万元,资产负债率57.22%。

与本公司关系:岭南设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与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公开网,岭南设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5,000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反担保措施:岭南设计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相应子公司、项目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子公司及项目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2020年度担保金额不超过55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担保落地、在符合规定担保对象之间调剂额度等的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促进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的业务发展需要而安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签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41,723万元;实际负有担保义务的额度为550,64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2.82%;扣除对子公司、项目公司担保后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8,424.05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7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