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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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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0-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5版)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日(共计10日),公司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以书面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还公告了《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2018年9月21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八)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10月17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十)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5月28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十三)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回购价格调整的事由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目前已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原因以及调整方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P=7.77-0.16=7.61元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六、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8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部分激励对象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7,899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日(共计10日),公司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以书面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还公告了《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2018年9月21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八)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10月17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十)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5月28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十三)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陈伟等6人已经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有关规定,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等级差异

根据《激励计划》第“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等级确定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等级为A/B/C/D,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分批次解除限售,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和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差额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等级为E,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绩效评价等级和解除限售比例的对应关系如下:

根据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除离职、退休人员外,有165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为A 或B,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100%;有3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为C,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80%。上述部分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剩余限售股共计3,094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共6人,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4,805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等级差异的激励对象共3人,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4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7,899股。

(三)回购价格

因公司2019年度实施每10股送1.6元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约为7.61元/股,具体回购价格调整过程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505,859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90,872,420股变更为790,674,52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的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回购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等级差异,公司拟对其个人按比例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和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差额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9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等级差异的情形,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7,899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790,872,420股变更为790,674,521股,注册资本由790,872,420元变更为790,674,521元。

因此,公司根据上述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0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常州住电东海今创特殊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电东海”)。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公司拟为住电东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限额为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住电东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 住电东海对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合营公司住电东海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分行申请授信,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最高额度为3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概述

住电东海是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日本的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与住友理工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方股东”)各持有其25%的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戈耀红先生系住电东海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燚先生系住电东海董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住电东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拟为住电东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限额为3,000万元担保,住电东海的日方股东不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住电东海向日本国内银行申请授信由日方股东提供同等金额的担保,公司亦不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关联法人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依谨慎性原则,将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住电东海基本情况如下:

住电东海成立于2009年,注册地址为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为戈耀红先生。住电东海的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车辆用的空气弹簧及防振橡胶的设计、制造;空气弹簧和防振橡胶及其零部件(含五金标准件)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及提供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8月6日,住电东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住电东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8,971.90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1,044.3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927.57万元;2019年度,住电东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628.3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94.41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住电东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227.78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0,908.1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319.59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住电东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4.3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6.14万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常州住电东海今创特殊橡胶有限公司

担保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限额30,000,000元

保证期间:被担保方的主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

住电东海是公司的合营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住电东海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住电东海的经营发展,提升公司对外投资收益。公司为住电东海向国内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同时住电东海的日方股东为住电东海向日本国内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对该项交易发表意见:本次为关联方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履行了回避义务;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常州住电东海今创特殊橡胶有限公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常州住电东海今创特殊橡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不含本次)

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9,20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4.30%,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434.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80%;公司为子公司开展业务向交易对方提供的业务担保最高额度为145,94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5.26%。上述担保部分外币已按相应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入内,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1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5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科技大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5日

至2020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被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被激励对象、戈耀红、罗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24日

上午 9:00一11:30,下午 13:30一17:00

2、 登记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8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邹春中、陆华

联系电话:0519-88377688

传 真:0519-88376008

邮 箱:securities@ktk.com.cn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

邮 编:213102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