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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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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0-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76,408,261.76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和解协议书》能顺利执行,将加快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进度,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收回工程款金额对应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最终金额将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东阿县住建局”)于2016年6月26日签订了关于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的《东阿县政府采购合同书》,双方对合同价款、付款进度、竣工结算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由于东阿县住建局未依约足额支付工程款项,公司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并于2020年8月3日收到了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0)鲁15民初443号)(详见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二、本次诉讼和解的情况

2020年8月6日,公司与东阿县住建局就上述相关纠纷事项已达成庭外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东阿县住建局将分期完成结欠工程款的支付,并按照《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合同书》的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在《和解协议书》顺利执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依约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如《和解协议书》能顺利执行,将加快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进度,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收回工程款金额对应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最终金额将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协议执行情况和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矿冶分公司两单位临时停产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矿冶分公司两单位临时停产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辖3个分公司、2个二级单位、6个参控股子公司,两个矿区分别为金堆矿区和汝阳矿区,分别由矿冶分公司和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钼矿产品、钼冶炼系列及其环保产品、钼化学系列产品、钼金属加工系列产品、硫矿产品、其他金属产品(许可项目除外)的生产、销售等。

2020年8月5日晚,金堆矿区突降大暴雨,部分道路和尾矿输送管道受损,致使矿冶分公司(金堆矿区)百花岭选矿厂和三十亩地选矿厂临时停产。两选矿厂在2020年1-7月期间,月均合计生产45%的钼精矿2480吨,合计产能占公司钼精矿总产能的 59.70%。此外,本次自然灾害仅影响公司下属矿冶分公司的钼精矿产量,其他下属公司及后续系列产品均未受到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加紧抢险抢修,临时停产单位的具体复产时间尚需进一步确定,对本年度业绩影响程度暂未确定。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矿冶分公司两单位临时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5日晚,公司金堆矿区突降大暴雨,导致部分道路和尾矿输送管道受损,致使矿冶分公司所辖百花岭选矿厂和三十亩地选矿厂临时停产。两单位钼精矿合计产能占公司钼精矿总产能的 59.70%,2020年1-7月月均生产钼精矿2480吨(45%)。

目前公司正在加紧抢险抢修,力争尽快恢复生产,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4日、5日、6日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6日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0-06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6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及《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0-06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2、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公司不以增资、借款、担保等任何形式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0-053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担任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国融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继续负有持续督导义务。2019年12月22日、2020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据此,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融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相关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中信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信证券委派苗涛和丁旭东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保荐和持续督工作。(保荐代表人简介见附件。)

公司对国融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苗涛、丁旭东简历

苗涛,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上海银行、数字认证等首次公开发行;东方证券、华泰证券、仙琚制药、禾嘉股份非公开发行;先导智能、广汇汽车可转债;杭州解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通银行、上海银行优先股;欣导投资可交债;张江高科公司债等项目。

丁旭东,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负责和参与的项目有:数字认证、祥和实业、常熟银行、熊猫乳品等首次公开发行;三元股份、王府井、亿利能源、仙琚制药、银河电子、延华智能等非公开发行;王府井、隧道股份、常熟银行、伟明环保等可转债;新黄浦、王府井、禾嘉股份、张江高科公司债;三元股份、北京巴士、杭州解百、华东电脑等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1,103.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均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0-051 债券简称:16瀚蓝01 债券代码:136797 转债简称:瀚蓝转债 转债代码:110069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13,115.86万元,借款余额为878,287.90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借款余额为1,045,997.17万元,较2019年末新增167,709.27万元。新增借款占2019年末净资产的23.52%。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2020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167,709.27万元,公司新增借款的分类统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是公司新项目开工建设需要、固定资产贷款增加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除2019年末净资产、借款余额已经审计外,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龙华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309民初1380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2020年4月,公司就莫源、六颖康、第三人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向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件于2020年4月底获法院受理,受理法院已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2020)粤5102民初544号】等材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2020年6月,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向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同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0)粤5102民初544号之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020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潮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51民辖终32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二、诉讼进展

根据潮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51民辖终32号】,裁定本案管辖权移送至深圳龙华法院。近日,深圳龙华法院正式受理并立案,案号【(2020)粤0309民初13803号】。

三、本次公告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诉讼审结之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0-049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6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广电计量,股票代码:00296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根据公司2020年7月9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0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至-4,500万元,同比下降-281.10% 至-248.17%,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40)。公司将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关注。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7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签订《智能卫浴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累计总投资约8亿元,选址永川国家高新区三教产业园E03地块,建设智能马桶及马桶等生产线,该议案已于2018年8月2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和2018年8月3日在《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等公告。

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2018年8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18-09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产。现将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智能卫浴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已于近日完成建设,并于2020年8月6日正式投产。项目一期已建设一条智能卫浴生产线,计划生产普通坐便器、智能坐便器等产品。该条智能卫浴生产线的建成投产,为公司搭建陶瓷卫生洁具供应链奠定基础,同时为公司卫生洁具产品借助现有工程渠道进入精装房市场提供了产能支持。

鉴于本项目生产线投产后即使全面达产,亦有可能面临因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产线效益不能如期实现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能卫浴生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0-090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能卫浴生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8月4日、8月5日、8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4.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30),公司预计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万元至3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41%-181.37%。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红外测温产品的销售贡献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

未来随着全球市场红外测温产品产能增加、竞争加大,及各国新冠疫情的变化,公司红外测温产品能否保持稳定销售及较高的毛利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于2016年12月14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徐荔军先生和吴其明先生。

2018年7月6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送达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业务的保荐代表人徐荔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委派了徐东辉先生接替徐荔军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收到广发证券送达的《关于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广发证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吴其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调离,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现委派袁海峰先生接替吴其明先生,担任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相关职责。(袁海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徐东辉先生和袁海峰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项目已过持续督导期,但仍需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袁海峰先生个人简历

袁海峰: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科远股份、九九久、百川股份、启迪设计、鸿路钢构、云意电气、日出东方、杨杰科技、普丽盛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恒顺醋业、林洋能源、云意电气、百川股份等非公开发行,林洋能源可转债及天晟新材、金飞达重大资产重组等工作。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相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2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相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案原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针对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已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审慎评估、合理计提了减值损失。鉴于本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后续进展和执行结果而定。

一、本次重大诉讼判决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 日发布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号),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诉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苏1191民初783号。

二、诉讼判决情况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收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价款36,410,256.41元。

(二)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违约金1,163,675.21元。

(三)驳回原告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5,988元,由原告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0,000元,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5,9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已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审慎评估、合理计提了减值损失。鉴于本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后续进展和执行结果而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集团”或“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因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棠”)诉左家华、融钰集团、尹宏伟其他合同纠纷,金海棠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2020年8月6日,公司收到参股公司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公司持有的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70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7.71%)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被冻结系申请人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左家华、融钰集团、尹宏伟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7月3日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362,343,065.3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其他等值财产,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信用担保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本次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日常经营活动未受到上述股权被冻结事项的影响,但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积极与律师等中介机构商讨应诉方案,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的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对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9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7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从事生猪养殖业务。

龙大养殖2020年7月份销售生猪3.50万头,环比增加51.52%,同比增加51.52%。2020年7月公司生猪销售数量同比、环比增加主要原因:公司加大仔猪销售。

龙大养殖2020年7月份实现销售收入1.24亿元,环比增加58.97%,同比增加158.33%。2020年7月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环比增加主要原因:销售价格(含仔猪)和销售数量同比、环比增加。

2020年7月份,龙大养殖生猪销售均价为44.59元/公斤(含仔猪),比2020年6月份上涨23.83%。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养殖板块中活体销售情况,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等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生猪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覆盖整个生猪生产行业,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