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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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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06 公司简称:龙蟠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围绕“降本、提质、增效”管理主题开展各项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去年同期水平,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度目标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50.76万元,同比下滑0.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9,088.07万元,同比增长50.73%。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 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5人为现场参加,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吕振亚、沈志勇、秦建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实施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修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 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2

债券代码: 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了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3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销售量含有委外加工采购量57,286.254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14%;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3.35%;防冻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2.68%。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708.50元/吨,降幅为11.19%;乙二醇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005.31元/吨,降幅为20.68%;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222.62元/吨,降幅11.57%。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年上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4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5,0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45,214,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累计投入11,702.89万元,“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变更为“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项目”投入14,876.9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689.3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330.99万元。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累计投入0.00万元,“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0.00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5.44万元,支付发行相关费用62.00万。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463.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5月9日与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因变更“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于2018年7月13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与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三方监管协议

(2)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三方监管协议

(2)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05.51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38号)。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800.00万元,尚未到期归还。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1,5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注: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支行申购,产品起始日及起息日为2020年7月2日。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将投入到新项目“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中,该议案公司已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之后的余额。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5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240股

●首次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903元/股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2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8年3月5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019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了16.8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9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6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小虎已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有关规定,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0,240股。

(三)回购价格

因公司2017年度实施每10股转增2股和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8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9元/股调整为6.51元/股。因公司2018年度实施每10股转增2股和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51元/股调整为5.3183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183元/股调整为5.1903元/股。

(四)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名币156,954.67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如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0,240股,公司总股本由302,457,600股变更为302,427,360股。预计股本变动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努力实现股东权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已经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六、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周小虎已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同意公司对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6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240股。

如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0,240股,公司总股本由302,457,600股变更为302,427,360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注册资本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 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7

债券代码: 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240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30,24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0,245.76万股变更为30,242.736万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2020年8月7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耿燕青

(4)联系电话:025-85803310

(5)邮政编码:210046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8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锂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为车用润滑油等。

2、公司此次新设立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本次投资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较小。

4、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新公司设立后的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产品技术研发的可持续性等风险,经营情况和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较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锂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出资10,000万元,龙蟠科技100%持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锂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术开发区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持股比例:100%

6、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基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通过拓展新的客户渠道,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行布局,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子公司的设立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为车用润滑油等。

2、公司此次新设立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本次投资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较小。

4、目前,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新公司在设立后,可能面临经营管理的风险,且未来业绩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次设立子公司,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汽车产业发展,逐步实现战略布局所做出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